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巫溪县职业教育综合园建设项目(A区〕)

关于《巫溪县职业教育综合园建设项目(A区)》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非辐射类)20250623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x.gov.cn/bm/x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sthjjzb158@163.com、电话023-51811179、传真023-51522557;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4058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 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巫溪县职业教育综合园建设项目(A区) |
重庆市巫溪县凤凰街道 |
巫溪县教育委员会 |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在重庆市巫溪县凤凰街道进行建设.该项目拟建学校用地92995m2,总建筑面积80791.57m²,包含教学综合楼和食堂,礼堂、宿舍楼、山地多功能厅、运动场、化粪池、车库等。学校共设36个班,建成后可容纳学生4200人,教职工300人,后勤100人。该项目总投资54263.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比0.15%。 |
污水: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用地施肥或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标准后接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镇泉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柏杨河。施工废水则由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砂池,四周设排水沟,将施工中车辆冲洗等废水收集至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严禁施工期废水外排。 大气环境:本项目在施工期间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1.8米的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对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予以硬化,并在场地四周设置喷淋装置、场区内设置炮雾机且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在施工工地出口处设立岗亭,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施登记卡和标志牌制度。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砂井、截水沟,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装载建筑材料、渣土的车辆必须有密闭遮盖和防护措施,以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 声环境:施工期间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尽可能将施工机械设置在临时建筑房内作业。合理安排施工及材料运输计划,施工车辆尽量避开敏感点,错峰出行,施工运输车辆采取限速、警鸣,禁止夜间运输等措施。 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定点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筑废料送至市政指定渣场进行处置。 |
重庆市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1-500238-04-05-533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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