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巫溪县第三中医院建设项目)
日期: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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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巫溪县第三中医院建设项目》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非辐射类)20251205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5年12月05日—2025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x.gov.cn/bm/x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1012884436@qq.com、电话023-51811179、传真023-51522557;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4058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 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巫溪县第三中医院建设项目

重庆市巫溪县菱角镇大同社区2组

巫溪县菱角镇卫生院

湖南然田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巫溪县第三中医院建设项目位于巫溪县菱角镇大同社区2组,由巫溪县菱角镇卫生院迁扩建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622m2,其中预留发展用地2752m2。迁建后近期仍然保持原有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设置住院床位51张,预计日接诊150人次。项目建设一栋6层的门诊住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4872.74m²,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309.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1.1%。

废气: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经“活性炭吸附+光触媒消毒”后经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设备自带排气筒排放;发热门诊污染区排气设置光触媒消毒处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危险废物贮存点设置紫外灯消毒灭菌。

废水:发热门诊废水(医疗污水、空调冷凝水)经单独污水管网收集,消毒后与全院其他经污水管网收集的一般医疗污水(含医疗污水、生活污水、地坪清洁废水)进入新建废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菱角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准后排入柏杨河。检验科特殊废水经专用收集桶单独收集,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

噪声:室内空压机、风机房密闭设置,室外空调主机进行基础减振和隔音处理,合理布局房间功能。

固体废物:医疗废物采用专用的塑料袋或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贮存点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管理,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用专用车辆运输、处置。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按照标准单独收集暂存,集中移交回收企业。患者截肢的肢体以及引产的死亡胎儿等病理性废物,纳入殡葬管理。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经生石灰消毒后交由巫溪县明申肥业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废水处理设施旁设置一座不小于18m3的应急事故池,用于事故状态下暂存与处理废水。污水处理池、危险废物贮存点作为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

重庆市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2-500238-04-01-934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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