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巫溪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赵家坝老住院部改造工程)
日期: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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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巫溪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赵家坝老住院部改造工程》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非辐射类)20251223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x.gov.cn/bm/x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1012884436@qq.com、电话023-51811179、传真023-51522557;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4058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 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巫溪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赵家坝老住院部改造工程

巫溪县宁河街道环城路425 号

巫溪县精神卫生中心

重庆桑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巫溪县宁河街道环城路 425 号,利用原巫溪县人民医院赵家坝老住院部已建成建筑进行建设。建筑面积约 6288m2,设住院床位数量 233 张,日均门诊量约 50人次。主要承担全县精神心理疾病的治疗、心理咨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等工作,设精神科、康复科、老年医学科、心理科、营养科等临床科室及放射科、检验科、超声科、心(脑)电图等辅助科室。建设投资37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25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6.67%。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巫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后排入柏杨河,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施工单位拟设置不低于1.8m 的密闭施工围挡;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禁止从3m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易扬散的物料;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强力推行湿法作业;实行“前三包”,对近期不施工区域进行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采用满足国家关于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标准的环保装饰材料,装修后加强室内通风,降低室内装修废气的影响。

噪声: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规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午休时段及节假日施工;高噪声施工作业尽量选择在室内或院区中心地带进行,远离敏感目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布局,利用房间墙体、建筑物隔声。

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水泥包装袋、钢材边角料及废木材等废弃建筑垃圾,排放方式为间歇式排放。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外售,不可回收运至巫溪县合法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置。运渣车辆严格按市政府规定加盖,固体废物从收集、清运到弃置实现严格的全过程管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进行分类后由环卫部统一处置,保护好施工人员的生活、生产环境,减少施工人员传染病的发病率。从事易扬尘物质的车辆(如运渣车)必须全部密闭运输。更新或改造的车辆必须达到相关技术要求,并取得《密闭式运输易扬尘物质车辆合格证》。

重庆市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7-500238-04-01-36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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