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巫溪县尖山镇2025年黄蜀葵初加工设备设施巩固提升项目)
日期: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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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巫溪县尖山镇2025年黄蜀葵初加工设备设施巩固提升项目》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非辐射类)20260211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x.gov.cn/bm/x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3102019044@qq.com、电话023-51811179、传真023-51522557;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4058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 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巫溪县尖山镇2025年黄蜀葵初加工设备设施巩固提升项目


重庆市巫溪县尖山镇工业园区

巫溪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三雨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为“巫溪县2024年尖山镇金花葵初加工生产建设项目”与“巫溪县尖山镇2025年黄蜀葵初加工设备设施巩固提升项目”的合并评价内容,由巫溪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建设单位。项目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重庆市巫溪县尖山工业园区,总投资为9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废水:全厂配置2台生物质颗粒锅炉(6 t/h + 12 t/h),年生产加工120天(约1280小时),劳动定员40人,不设食堂和员工宿舍。尖山组团北侧约1公里处已建成一座组团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m³/d,用于处理巫溪县工业园区尖山组团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该污水处理厂采用“物理化学+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废气:项目锅炉(6t/h和12t/h)烟气处理系统采用的“多管陶瓷旋风除尘 + 布袋除尘 + 低氮燃烧 + SNCR-SCR联合脱硝+15m高排气筒”组合工艺,在技术路线选择上符合《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能够确保各项污染物按标准限值(DB50/658-2016)50%的排放浓度要求下稳定达标排放。

噪声:本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控制措施是采取隔振、隔声和建筑布局等措施,达到控制噪声的目的。主要产噪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利用房间进行隔声;相关产噪设备尽量布置在平面的中央,利用距离进行噪声衰减。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在设备布置设计及支吊架选择上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少噪声的发生。

固体废物:项目厂区设置 1 处危废暂存间,面积约5㎡。危废暂存场所需做到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门口设置警示标识。危废暂存最多暂存一年,转运时必须安全转移,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防止二次污染。建设单位应保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 年,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以备生态环境部门检查。

重庆市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4-500238-04-02-885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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