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巫溪县后溪河流域(长桂乡—天星乡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非辐射类)20260525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x.gov.cn/bm/x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3102019044@qq.com、电话023-51811179、传真023-51522557;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4058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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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 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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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后溪河流域(长桂乡—天星乡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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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
重庆至恒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巫溪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投资4589.27万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约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9%。选址重庆市巫溪县长桂乡、天星乡、胜利乡和城厢镇建设“巫溪县后溪河流域(长桂乡-天星乡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7.7hm2(永久占地0.29hm2,临时占地7.41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巫溪县后溪河流域开展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及光伏发电工程。其中,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包括22处农污治理点,配套建设污水管道约45.8km、集中式污水处理站4座、污水集中处理回用设施5套、散户污水处理回用设施301套、事故池1座;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10处生态修复区,生态修复面积约6.6hm2;光伏发电工程主要包括3处光伏布置区,新建362kW光伏发电设施。 |
废水:营运期设置的河道管理人员、一体化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卫生厕所解决。加强对一体化处理设施的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选择一体化设施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定期对一体化处理设施巡检、调节、保养、维修。 废气:运营期主要为一体化处理设施产生少量的臭气,加强周围绿化建设,在营运期加强跟踪监测,若有臭气扰民现象,进一步加强防臭措施。采取上述措施,营运期一体化处理设施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提升泵等,选型优选噪声低、效率高的机电设备,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的强度,同时通过对提升泵基础减振、周边绿化种植以及加强维修保养,营运期提升泵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无影响。 固体废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栅渣及沉砂池沉渣、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重庆市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3-500238-04-05-21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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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溪县生态环境局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