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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MB16040253/2023-000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统计分析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5 [ 发布日期 ] 2023-09-05

2023年7月和1—7月巫溪县环境质量简报


20237月和17月巫溪县环境质量简报

一、大气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进行评价。20237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1天(优26天,良5天),无超标天数。全县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月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月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臭氧O3月均浓度为10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月均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

202317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196天(优122天,良74天),超标天数为16天(轻度污染14天,中度污染2天,无重度污染)。全县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臭氧O3平均浓度为10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1.3毫克/立方米。

(二)降水质量

降水质量按《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 1652004)进行评价。20237月,全县降水pH月均值为7.65

202317月,全县降水pH平均值为7.53

二、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进行评价。20237月,全县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1个国控考核断面(大宁河花台)为I类水质,优于II类水质考核标准;4个市控考核断面(汤溪河沙市镇、梅溪河向子村、长溪河双河、巴岩子河西槽)为II类及以上水质,其中长溪河双河断面为I类水质,优于II类水质考核标准;2个市控评价断面(大宁河水文站、柏杨河马莲溪大桥)为II类及以上水质,其中大宁河水文站断面为I类水质,优于II类水质考核标准。4个县控断面(东溪河檀木、后溪河孔梁电站、巴岩子河双通电站、西溪河中梁电站)水质达标率均为100%13个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202317月,全县5个考核断面均达到考核标准。其中1个国控考核断面(大宁河花台)为II类水质,达到II类水质考核标准,4个市控考核断面(汤溪河沙市镇、梅溪河向子村、长溪河双河、巴岩子河西槽)为II类及以上水质,其中汤溪河沙市镇断面为I类水质,优于II类水质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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