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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MB16040253/2024-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统计分析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12 [ 发布日期 ] 2024-01-12

2023年12月和1—12月巫溪县环境质量简报

一、大气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进行评价。202312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5天(优17天,良8天),超标天数5天。全县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月均浓度1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月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臭氧O3月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月均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

2023112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44天(优238天,良106天),超标天数为21天(轻度污染16天,中度污染4天,重度污染1天)。全县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4.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8.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0.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3.7微克/立方米,臭氧O3平均浓度为61.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0.85/立方米。

(二)降水质量

降水质量按《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 1652004)进行评价。202312月,全县降水pH月均值为6.92

2023112月,全县降水pH平均值为7.23

二、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进行评价。202312,全县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1个国控考核断面(大宁河花台)为类水质,优于类水质考核标准;4个市控考核断面(汤溪河沙市镇、梅溪河向子村、长溪河双河、巴岩子河西槽)为II类及以上水质,其中汤溪河沙市镇断面和长溪河双河断面均为类水质,优于类水质考核标准;2个市控评价断面(大宁河水文站、柏杨河马莲溪大桥)为类水质类及以上水质,其中大宁河水文站断面为类水质,优于类水质考核标准。13个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2023112月,全县5个考核断面均达到考核标准。其中1个国控考核断面(大宁河花台)为类水质,达到类水质考核标准;4个市控考核断面(汤溪河沙市镇、梅溪河向子村、长溪河双河、巴岩子河西槽)为类水质类及以上水质,其中汤溪河沙市镇断面为类水质,优于类水质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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