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8MB16040253/2025-0002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4
  • 发布日期
  • 2025-04-24
  • 标题
  • 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巫溪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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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环境质量

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评价。20253,全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0天,同比减少1天,超标天数1天,同比20243增加1全县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均浓度12微克/立方米同比增加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臭氧O3月均浓度为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均浓度0.4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2毫克/立方米

20251-3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83天,同比减少3天,超标天数为7天,同比20241-3月增加2天。全县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微克/立方米,臭氧O3平均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2毫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20253,全县地表水总体水质为1个国控考核断面(大宁河花台)为II类水质,达到II类水质考核标准;市控考核断面(汤溪河沙市镇、梅溪河向子村、巴岩子河西槽、长溪河双河)为II及以上水质,其中汤溪河沙市镇巴岩子河西槽断面I类水质,优于II类水质考核标准市控评价断面大宁河水文站为II水质,达到II类水质考核标准柏杨河马莲溪大桥为II水质,优于类水质考核标准13个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20251-3月,全县5个考核断面均达到考核标准。其中1个国控考核断面(大宁河花台)为I类水质,优于II类水质考核标准市控考核断面(汤溪河沙市镇、梅溪河向子村、巴岩子河西槽长溪河双河)为II及以上水质,其中汤溪河沙市镇长溪河双河断面I类水质,优于II类水质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