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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MB16040253/2025-000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7-24 [ 发布日期 ] 2025-07-24

2025年6月和1-6月巫溪县环境质量简报

一、大气环境质量

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进行评价。20256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天,同比持平,无超标天数,同比20246月持平。全县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₂.₅月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₁₀月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硫SO2均浓度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臭氧O3均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均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2毫克/立方米。

20251-6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71天,同比减少6天,超标天数为10天,同比20241-6月增加5天。全县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₂.₅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₁₀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微克/立方米,臭氧O3平均浓度为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1毫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进行评价。20256,全县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1个国控考核断面(大宁河花台)为Ⅱ类水质,达到Ⅱ类水质考核标准;4个市控考核断面(汤溪河沙市镇、梅溪河向子村、巴岩子河西槽、长溪河双河)为II类及以上水质,其中巴岩子河西槽断面为Ⅰ类水质,优于Ⅱ类水质考核标准;市控评价断面大宁河水文站为Ⅱ类水质,达到Ⅱ类水质评价标准,柏杨河马莲溪大桥为Ⅱ类水质,优于类水质评价标准。13个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20251-6月,全县5个考核断面均达到考核标准。其中1个国控考核断面(大宁河花台)为Ⅰ类水质,优于Ⅱ类水质考核标准;4个市控考核断面(汤溪河沙市镇、梅溪河向子村、长溪河双河、巴岩子河西槽)为II类及以上水质,其中汤溪河沙市镇断面为Ⅰ类水质,优于Ⅱ类水质考核标准。市控评价断面大宁河水文站为类水质,达到Ⅱ类水质考核标准,柏杨河马莲溪大桥为Ⅱ类水质,优于类水质考核标准。

附件下载:

2025年6月和1-6月巫溪县环境质量简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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