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环境质量
空气质量按最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进行评价。2026年3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天。全县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6.2微克/立方米,同比2025年3月下降5.4微克/立方米。2026年1-3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73天,超标天数为17天。全县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5.9微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进行评价。2026年3月,全县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1个国控考核断面(大宁河花台)为II类水质,达到II类水质考核标准;2个市控考核断面达到考核标准,其中:汤溪河沙市镇为II类水质,达到II类水质考核标准,巴岩子河西槽为I类水质,优于II类水质考核标准;4个市控评价断面达到评价标准,其中:大宁河水文站为II类水质,达到II类水质评价标准,长溪河双河为II类水质,优于Ⅲ类水质评价标准,梅溪河向子村为II类水质,优于Ⅲ类水质评价标准,柏杨河马莲溪大桥为II类水质,优于Ⅲ类水质评价标准。13个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