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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MB16040253/2020-006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重庆市巫溪县万能化工(电化厂)原址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意见书


巫溪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重庆华地资环科技有限公司对巫溪县万能化工(电化厂)原址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有关规定,县生态环境局会同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你单位提交的《巫溪县万能化工(电化厂)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意见及有关管理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调查结论

该地块位于巫溪县宁河街道环保社区、柏杨街道南岸,占地面积42759平方米。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由万能化工进行电石生产、双氰胺生产,后部分厂区及厂房被其他企业租用进行生产活动。目前,该厂区生产设备及部分厂房均已拆除,已规划为居住用地(R)、医疗卫生用地(A5)、中小学用地(A33)、物流仓储用地(W)、城市道路用地(S)、广场用地(G)等六种用途的建设用地。

根据调查报告(报批版),该地块采集的土壤样品共监测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以及PH、锌、锰、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氰化物和多氯联苯。第一类用地范围内,送检土壤样品中,砷含量未超过40mg/kg。其他关注的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第二类用地范围内,土壤表层样品T-9-0.2m的因子苯并(a)芘和二苯并(a,h)蒽含量超过了(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但T-9点下层及周边3米左右的4个点位的土壤样品均未超标,该点作为偶然超标点位排除;其他关注的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过(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调查结论为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二、评审意见

根据你单位提交的调查报告(报批版)和《巫溪县万能化工(电化厂)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该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完整,调查程序与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土壤中关注污染物的含量未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的结论可信,报告评审通过。

三、管理要求

你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将修改完善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相关信息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和重庆市土壤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信息公开网址及证明材料应同时上传至重庆市土壤管理信息系统。

该地块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你公司负责,确保环境安全。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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