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6013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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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平阳村集中居民点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议》(第20260131号)收悉。经与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平阳村集中居民点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事项正在研究解决,县生态环境局做出建设污水雨水处理设施承诺,并将于20261231日前推动落实(详见附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配套资金事项

我局于2023年开始,对土城镇平阳村污水排放现状及治理方向进行调研,20258月制定《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将土城镇平阳村纳入治理范畴,拟争取中央资金。但因市生态环境局对中央资金支持项目的方向已更改,导致项目无法入库,我局正在调整工作方向,拟争取市级、县级资金予以解决。

二、关于建设污水雨水处理设施事项

《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在该区域新建分散式预处理池、隔油沉砂井、储水井、灰水生态沟渠、拟铺设UPVC管等设施,将该区域的黑水、灰水资源化利用。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减少对水体的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农田灌溉水质。将惠及平阳村227户、421人。

此答复函已经张长俊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数字平台进行评价。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202668

(联系人:王顺杰联系电话:18223645355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经办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包装项目,积极争取资金

2026.12.31

县生态环境局

王顺杰

1822364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