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4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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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梦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环境问题信访投诉办理质效》的提案,已于317日转交我局办理。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是制定并公布职责清单。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处置工作流程,厘清工作权责、明晰办理标准,我局结合辖区生态环保工作实际与信访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制定《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办理指南》。该指南对各类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事项进行系统化梳理、精细化划分,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同时,依托本级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元化渠道,将职责清单与办理指南对外公示。通过政务公开打通群众诉求反映壁垒,精准匹配群众实际投诉诉求,引导群众规范理性提交信访举报事项,既保障群众诉求表达清晰准确、诉求归口一目了然,又有效压缩事项流转耗时、理顺内部处置流程,全面提升信访事项交办精准度与问题办结处置效率。

二是建立首问协调与联动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工作要求,规范信访问题处置流程,压实部门责任,杜绝推诿扯皮、简单回绝等现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结合巫溪县生态保护工作实际,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法》(环厅〔202487号)及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关于《信访投诉问题处置首问负责制工作方案》,明确信访问题处置的责任主体、流程规范和工作要求,实现“群众信访有人接、问题有人管、处置有回音、办结有反馈”,提升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效能,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龙海梦委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多提意见建议,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巫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此函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20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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