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鲁渝协作物流补贴(第二批)申报指南公示
日期: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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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鲁渝协作工作部署,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助力企业发展,根据《巫溪县商务委员会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鲁渝协作消费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巫溪商务发〔202529精神研究制定了《2025年鲁渝协作物流补贴(第二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924-30日。

公示期间,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商务委,通过快递方式寄往重庆市巫溪县商务委外贸科(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城投大厦7楼;联系电话023-51523143以单位名义反应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5年鲁渝协作物流补贴(第二批)申报指南

巫溪县商务委员会

202592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鲁渝协作物流补贴(第二批)申报指南

一、补贴对象

将巫溪县特色产品销售至山东省范围,且注册地在巫溪的经营主体。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范围

202412120251015日期间,企业在鲁渝两地开展货物运输、仓储等物流业务所产生的费用。

(二)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实际发生物流费用的6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销售货物价值的10%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1-1

2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2);

3)企业申请特色产品销售物流补贴汇总表(附件1-3);

4)受益脱贫户所属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花名册(附件1-4

5)物流运货单或快递单,需加盖快递或物流公司公章;

6)与快递或物流公司签订的正式协议;

7)实际发生运输费用或物流费用原始结算单及发票,货物收款及付款银行回执单、月度对账资料以及销售合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8)申报企业对公银行账户信息

9)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在审计公司审查时,企业需提供规范的企业财务账簿。

四、申报流程

1.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准备齐全申报材料。

2. 将申报材料于20251015日前报送至县商务委外贸科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审核与拨付

1. 县商务委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

2. 审核结果将在县商务委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3.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指定账户。

六、工作要求

1.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对虚报、瞒报、伪造材料等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将追回全部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县商务委联系。

附件:1-1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1-2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1-3企业申请特色产品销售物流补贴汇总表

       1-4消费帮扶带脱贫户花名册模板

附件1-1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单位全称(盖章)


申报项目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年月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员工人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单位简介


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近三年经营情况

2023

2024

2025

备注

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税金(万元)





附件1-2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申报项目名称

物流补贴

项目申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额


申请财政资金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贴情况

序号

年度

补贴金额

拨付补贴资金

业务部门名称

拨付补贴资金

财政部门名称

1

2023




2

2024




3

2025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贴资金。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填报时间:                                       乡镇相关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