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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65945700N/2024-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统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巫溪县统计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受统计局委托,承担统计执法大队的日常业务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组织并实施全县性的统计执法大检查、日常检查、重点抽查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完成重庆市统计局布置的各项执法工作任务;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并进行统计系统执法检查人员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对局内各业务科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对基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2.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办、转办、督办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负责局机关的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及普法等法制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县统计执法大队成立于2017年,核定编制4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2.0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52.0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2.0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2.0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1万元,比2023年增加5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1万元,比2023年增加52.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未单独核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4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表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4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未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本单位预算整体绩效目标表由县统计局编制2024无重点专项资金。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琴  联系方式:023-51527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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