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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待证申领 制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3-12-28


溪退役军人局发〔20237

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巫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1228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启动以来,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高度重视,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力推进,基本完成存量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为持续做好优待证常态化申领制发和动态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简称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不断扩大宣传面,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持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讲清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具有彰显荣誉、身份识别、待遇落实、服务管理等四方面功能,增强对象对优待证的认同感,提高申领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提升服务质量。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继续坚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暖心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按照要求严格把握优待证申领制发的条件、流程和时限,积极主动对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司法等部门,逐一核实对象违法、处罚、处分事实,做好初审工作。收到银行寄送的优待证后,按规定检查、核对信息,确保准确送达申领对象,并及时在退役军人事务部优待证管理系统内完成发证登记程序。对资料不齐全的,要指导、协助其尽快补齐资料信息;对资料齐全的,及时按规定完成审核。充分利用信息采集、建档立卡成果,建立健全优待证发放工作台账,对符合条件未发放的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逐一联系,动员申领。对年老体弱、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对象要主动联系,提供上门服务;对外出务工 还未申领发放的对象,通过约定时间地点、约请登记办理等方式, 努力满足其申领发放优待证要求;对优待证遗失、损坏的,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换发。

三、拓展优待内容。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结合落实《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5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渝退役军人局〔20221)等文件精神,聚合各方资源,努力推出优抚对象可感知、得实惠、享尊崇的优待项目。有条件的区县可将本地区优待项目面向全国优待证持证人开放,不断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项目进入、退出机制,对社会化拥军项目把好进入关,对落实优待不力的项目要常态化退出,避免引发负面舆情。

四、加强检查督导。市、区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定期对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发现和督促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常态化申领制发落实落细。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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