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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娱乐场所的公示(巫溪县辉煌歌舞俱乐部)

日期:2023-10-17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10月9日受理 李进明(巫溪县辉煌歌舞俱乐部) 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

申 请 人:李进明

场所地址: 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泰和大酒店商业小区1号楼2栋负1-酒店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活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李进明

重庆巫溪


主要负责人


投资人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23-51330268,联系人:傅俊涵

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马镇坝城投大厦十楼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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