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同意筹建翰玛斯贝斯酒吧的批复
巫溪县翰玛斯贝斯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设立翰玛斯贝斯酒吧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1月9日至2021年1月23日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投诉且经调解后无异议,并经相关人员实地核查,该场所符合开办条件,同意筹建翰玛斯贝斯酒吧。法定代表人张燕全,身份证号码:5112**********0875,营业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373号1号楼2幢3-2号。请你们向相关部门完善手续,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批复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