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NB1849524L/2020-0002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9-17 | [ 发布日期 ] | 2020-09-21 |
巫溪县文化旅游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 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全市文 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体育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 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 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县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旅游 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对外 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 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 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 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 共文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 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 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 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 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 务中心)、村(社区)文化室开展业务工作,繁荣群众文化、社 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民族民俗文化,推动地方文化事 业发展。
9.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组织 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 场、体育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 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
10.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 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信用 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 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1.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 体育、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 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交由巫溪县文化市 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2.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 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 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3.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 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 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4.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5.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 行监管,负责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6.负责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 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7.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8.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 博物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县大型文化和旅游等对外交流活动。
19.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20.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职能转变。将原巫溪县文化委员会和原巫溪县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除巫溪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二)机构设置。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五科一室”,包括:办公室、宣传营销科、规划发展科、产业经济科、公共服务科、体育事业科;下设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博物馆、游客管理中心、文化综合执法支队6个事业单位,巫溪县文化馆、巫溪县图书馆、巫溪县博物馆、巫溪县文物管理所独立核算,巫溪县游客管理中心、文化综合执法支队与委机关一起核算。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 14 名。 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 1 名配备;有事业编制40个。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巫溪县文化馆、巫溪县图书馆、巫溪县文物管理所。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巫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8〕201 号)要求,将巫溪县文化委员会和巫溪县旅游局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原巫溪县文化委员会和原巫溪县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除巫溪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机构改革后,原文化委和原旅游局人财物全部合并到新机构统筹,原巫溪县文化委和原巫溪县旅游局的决算按照新设机构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编制,决算包含两个单位的资金、下属独立核算的三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7,206.09万元,支出总计7,206.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06.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新设立的单位,上年决算无数据;本年度的收入主要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310.21万元,旅游发展资金95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送戏曲进乡村96万元,免费开放经费250万元,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资金148万元,广播体系建设资金-深度贫困村文化中心建设280万元,中央广播电视无线维护费7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31万元,市级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89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95.8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新设立的单位,上年决算无数据;本年度的收入主要有旅游发展资金95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送戏曲进乡村96万元,免费开放经费250万元,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资金148万元,广播体系建设资金-深度贫困村文化中心建设280万元,中央广播电视无线维护费7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31万元,市级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5.88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3,310.21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20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00.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新设立的单位,上年决算无数据;本年度的支出主要有旅游发展资金95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送戏曲进乡村96万元,免费开放经费250万元,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资金148万元,广播体系建设资金-深度贫困村文化中心建设280万元,中央广播电视无线维护费7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31万元,市级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11万元,占23.39%;项目支出3,983.99万元,占76.61%。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0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5.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新设立的单位,上年决算无数据;本年度绩效奖补资金、体彩公益金,深度贫困乡镇的资金有结转1400万元,2017年中央基建资金结转56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34.6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634.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新设立的单位,上年决算无数据;本年度的收支主要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310.21万元,旅游发展资金95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送戏曲进乡村96万元,免费开放经费250万元,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资金148万元,广播体系建设资金-深度贫困村文化中心建设280万元,中央广播电视无线维护费7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31万元,市级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1.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新设立的单位,上年决算无数据;本年度的收入主要有旅游发展资金95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送戏曲进乡村96万元,免费开放经费250万元,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资金148万元,广播体系建设资金-深度贫困村文化中心建设280万元,中央广播电视无线维护费70万元,市级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7.95万元,增长246.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各级安排的项目收入,如县本级级安排的旅游发展资金950万元,上级安排的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资金250万元,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资金148万元,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10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64.54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01.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新设立的单位,上年决算无数据;本年度的支出主要有旅游发展资金95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送戏曲进乡村96万元,免费开放经费250万元,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资金148万元,广播体系建设资金-深度贫困村文化中心建设280万元,中央广播电视无线维护费70万元,市级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8.00万元,增长364.6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各级安排的项目支出,如县本级级安排的旅游发展资金950万元,上级安排的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资金250万元,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资金148万元,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1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4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4.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新设立的单位,上年决算无数据;本年度绩效奖补资金、体彩公益金,深度贫困乡镇的资金有结转14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94.53万元,占89.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88.53万元,增长432.82%,增加了各级安排的项目支出,如县本级级安排的旅游发展资金950万元,上级安排的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资金250万元,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资金148万元,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100万元。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4.10万元,占4.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46万元,增长59.02%,主要原因是增加老放映员和老广播员养老和医疗补助。
7.卫生健康支出40.85万元,占0.85%,与年初预算度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51.60万元,占1.07%,与年初预算度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6.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3.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新设立的单位,上年决算无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5.6万元、津贴补贴136.53万元、奖金90.93万元、绩效工资182.0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14.26万元。公用经费21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新设立的单位,上年决算无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4.76万元、邮电费14.46万元、差旅费35.81万元、公务接待费21.49万元、其他交通费35.6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74.1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1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4.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新设立的单位,上年决算无数据。本年支出38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8.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新设立的单位,上年决算无数据,本年度的基金主要用于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活动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4万元,下降20.7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新设立的单位,上年决算无数据,本年度今年有两个公务车辆维护费支出,增加旅游事业方面的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27.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车辆的使用频率。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新设立的单位,上年决算无数据,加之本年度有公务车辆2辆,支出各项费用8万元。
公务接待费21.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华侨城来我县开发旅游资源考察对接支出、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4万元,下降18.07%,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49万元,增长100%,主要因机构改革,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新设立的单位,上年决算无数据,加之本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2,29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6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于办公费34.76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电费9.58万元、邮电费14.46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新设立的单位,上年决算无数据。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文化和旅游事业开展的各项工作会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方面开展的各项业务培训;两项增长率100%,都是因机构改革,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新设立的单位,上年决算无数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文化体设备设施。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1593.1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9个项目中有3各项目暂未完成,其余项目都按照上级文件下达的指标,完成项目的建设、活动的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受众面极广,群众的满意度高,能日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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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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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曲进乡村) |
自评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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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联系人 |
唐小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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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19115297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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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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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
96 |
总量 |
96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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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
其中: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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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戏曲进乡村192场 |
完成192场 | |||||||||||||
质量指标(1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15)分 |
送戏下乡覆盖乡镇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 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受益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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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30)分 |
数量指标(10)分 |
对贫困地区乡镇送戏次数(≧**次) |
≧192次 |
192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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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10)分 |
送戏下乡补助标准(≧**万元/场) |
≧0.25万元/场 |
0.25万元/场 |
100% |
10 |
|||||||||
≧98% |
10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98% |
100% |
100% |
15 |
||||||||||
社会效益指标(15)分 |
送戏下乡观看人数(≧**人次) |
≧50000人次 |
100000 |
100% |
15 |
|||||||||
满意度指标(3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30)分 |
贫困地区群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 |
≧98% |
100% |
1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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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察、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曲进乡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已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6万元,执行数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开展192场活动到村,基本实现通村全覆盖;二是观看人数达100000余人,群众的收益面广、满意度高,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023-51330278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