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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NB1849524L/2022-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旅游、服务业;文化;体育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22 [ 发布日期 ] 2022-09-22

重庆市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全市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体育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县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文化室开展业务工作,繁荣群众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民族民俗文化,推动地方文化事业发展。

9.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体育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

10.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1.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体育、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交由巫溪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2.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3.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4.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5.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6.负责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7.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8.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县大型文化和旅游等对外交流活动。

19.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20.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职能转变。将原巫溪县文化委员会和原巫溪县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除巫溪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五科一室”,包括:办公室、宣传营销科、规划发展科、产业经济科、公共服务科、体育事业科;下设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博物馆、游客管理中心、文化综合执法支队6个事业单位,巫溪县文化馆、巫溪县图书馆、巫溪县博物馆、巫溪县文物管理所独立核算,巫溪县游客管理中心、文化综合执法支队与委机关一起核算。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有事业编制40个。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884.96万元,支出总计1,884.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5.47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结转结余资金1350万元,减少市级安排的文化专项资金690万元(包括奖补资金141万元,农体工程建设资金80万元,戏曲进乡村资金96万元,其他文化脱贫攻坚资金300万元),减少本级安排的旅游发展资金200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28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2.16万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减少市级安排的文化专项资金690万元(包括奖补资金141万元,农体工程建设资金80万元,戏曲进乡村资金96万元,其他文化脱贫攻坚资金300万元),减少本级安排的旅游发展资金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3.64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601.32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80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9.88万元,下降49.4%,主要原因是减少市级安排的文化专项资金690万元(包括奖补资金141万元,农体工程建设资金80万元,戏曲进乡村资金96万元,其他文化脱贫攻坚资金300万元),减少本级安排的旅游发展资金200万元,减少结转资金支出700余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22万元,占33.2%;项目支出1,204.35万元,占66.8%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5.58万元,下降86.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财政实行0结转制度,结转的资金为2020年度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84.9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43.97万元,下降48.1%。主要原因是减少市级安排的文化专项资金690万元(包括奖补资金141万元,农体工程建设资金80万元,戏曲进乡村资金96万元,其他文化脱贫攻坚资金300万元),减少本级安排的旅游发展资金200万元,减少结转资金支出700余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0.85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际减少市级转移支付资金690万元(包括奖补资金141万元,农体工程建设资金80万元,戏曲进乡村资金96万元,其他文化脱贫攻坚资金3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2.57万元,增长79.2%。主要原因是市级转移支付的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01.32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8.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7.07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文化专项资金减少690万元(包括奖补资金141万元,农体工程建设资金80万元,戏曲进乡村资金96万元,其他文化脱贫攻坚资金300万元),本级旅发资金支出减少2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支出也大幅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1.51万元,增长153.7%。主要是增加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和未纳入年初预算的市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5.58万元,下降86.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财政实行0结转制度,结转的资金为2020年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82.21万元,占8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1.73万元,增长192.7%,主要原因是市级转移支付的文化体育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0.83万元,占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8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增加老放映员和老广播员的社保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0.24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基本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25.57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74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导致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13.21万元,津贴补贴59.47万元,绩效工资21.23万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4.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4万元,住房公积金25.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6万元,离休费15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53.56万元。

公用经费126.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0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上级要求行厉行节约,压缩支出,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8.19万元,印刷咨询费6.41万元,邮电费6.71万元,差旅费26.88万元,公务接待费19.66万元,其他交通费14.1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1.31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体彩销售额减少,从而基金预算减少。本年支出3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1.31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体育局减少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1万元,下降17.7%,较年初预算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厉行节约,打紧开支,尽量较少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2%,与上年度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厉行节约,打紧开支,尽量较少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及维修维护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7.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较年初和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公务车的使用频率。

公务接待费19.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团队我县开发旅游资源考察对接支出、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4万元,下降19.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2%,较年初和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1,9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2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次数,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次数,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特别减少导游人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包括办公经费23.59万元,印刷咨询费10.31万元,邮电费13.92万元,差旅费32.94万元,公务接待费21.09万元,其他交通费21.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0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体育器材及执法办公设备。

五、预算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9个项目开展了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9项,涉及资金1169.01万元。

(二)自评结果。

1.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

部门(单位)名称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在职人数 

25

内设机构数

6

填报人

张大琢

联系电话

13635326157

整体支出规模


财政资金总量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

1768.85

1768.85


100

2.政府性基金拨款

33.72

33.72


100

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4.其他资金





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598.22

598.22


100

2.项目支出

1204.35

1204.35


100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1.统筹规划全县文体旅产业发展,拟订文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管理全县性重大文旅体育活动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县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域旅游。3.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4.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5.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6.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7.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文化室开展业务工作。8.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9.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10.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11.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12.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13.负责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14.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15.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16.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完成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考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服从服务中心大局,积极制定完善并实践我县的旅游发展规划,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促进我县文化旅游事业上新台阶,积极完善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群众满意度,满足人们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我县文化旅游事业上新台阶,积极完善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群众满意度,满足人们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分解目标自评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及原因分析

投入

5

预算配置

三公经费”变动率

0

0

5

5


执行

25

预算执行

结余结转率

10%

10%

5

5


一般性支出控制率

-5%

-5%

5

5


预算管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及时准确公开

已公开

5

5


资产管理

政府采购执行率

100%

100%

5

5


固定资产利用率

100%

100%

5

5


产出

60

职责履行
(数量、质量指标)

博物馆免费开放(人次)

5.5

10

10

10


文化旅游市场执法(件)

8

10

10

10


广播村村响巡检维护(次)

4

10

10

10


老放映员、老广播员养老医疗补助(人)

156

10

10

10


各种节庆活动开展及时率

100%

10

10

10


成本控制

预算数

10

10

10


效果

10

履职
效益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5

5


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满意度

90%

90%

5

5


总分

100

100



项目资金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2021年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

唐小红

实施单位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电话

51522662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250

总量

250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50

其中:财政资金

25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实现34个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

文化馆、图书馆、32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正常免费开放

指标

指标名称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30)分

数量指标(15)分

补助公共文化场馆数

15

34

34

100%

15
















质量指标(15)分

免费开放任务完成率

15

95%

100%

100%

15
















……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30)分

公共文化场馆服务人次率

30

有所增长

到场馆人次增长

100%

30









……








满意度指标(3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30)分

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

30

90%

91%

100%

30









……








说明


2.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33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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