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民医院陪护管理服务比选文件

项目名称:巫溪县人民医院陪护管理服务
比 选 文 件
采 购 人:巫溪县人民医院
时 间:2025年5月
一、比选项目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 |
水费、电费及培训费等占陪护服务总额的比例(最低比例) |
备注 |
陪护管理服务 |
1 |
项 |
2年 |
8% |
供应商向我院缴纳水电费及培训费等 |
二、资格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三、比选有关说明
1.本次比选是向社会发起公开比选,比选公告文件及补遗更正公告(如果有)在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ww.cqwx.gov.cn/bm/xwsjkw/)发布,请各参选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参选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参选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比选采购文件、补遗更正文件(如果有)的全部内容。
2.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比选时需提供盖章后的响应文件三份,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文档不清晰或响应文件任何一页未加盖投标公司公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各参选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请确保联系电话畅通,按采购方电话通知时间准时参加比选,并递交一式叁份加盖公章的《比选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副本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可密封在同一包装袋内。密封袋上需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且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按本比选公告规定要求封装和密封的投标,采购人拒绝接受。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2.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17783716177
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5月27日17:00前,超过时间的投标人视为弃权。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六、备注
严禁串标、围标等恶意行为,若发现此类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若已中标、成交、视为无效,相关供应商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院投标。
第二篇 项目服务(质量)部分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巫溪县人民医院引进陪护管理服务项目,为了给群众营造优良的就医环境,规范医院护理陪护从业人员的职业化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我院拟引进专业陪护公司,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照护,提升患者就医体检,助推我院发展。本着公开、公平、工作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公司参与。
1、陪护公司基本要求
(1)提供完整的管理制度;
(2)提供信息化管理(可以查询陪护人员基本信息、技能情况、自我介绍、证书情况、评价情况;管理人员能通过系统向用户、医务人员发放满意度问卷调查,实时了解服务质量情况;系统涵盖客户端、管理端、护工端、护士端四大端口,实现线上消费与管理的透明化、简易化、智能化。用户可通过公众号一键下单,快速匹配自身需求;管理人员能实时把控现场情况,高效解决问题;护工可及时接单上岗,并实时把控自己的照护状态与节奏;对于护工管理,系统可以对护工进行录入和解雇,单独设置提成比例,每个护工的服务业绩由系统自动核算,护工也可通过自己的后台查看工资明细;护工主页可查看满意度、评价等;在订单管理方面,当用户下单后,可通过 APP 接单进行派工,系统自动记录每天的服务情况,包括时间、服务人、单价、营收、实收、欠费、结束等,中途可进行修改,如更换护工、修改收入、暂停计费、删除等;提供学习计划功能,陪护公司可上传自己的培训视频,方便护工实时学习并查看学习情况;可制定陪护套餐,陪护公司能根据实际情况在后台设置相应的套餐和定价,系统提供标准的套餐内容库;派工时可查看护工的工作状态,当护工正在服务时,系统标记为忙碌状态。拥有报表中心,可统计每天经营数据、财务数据,具体到每个科室的营收情况、服务情况等。)
(3)具有履行该项目所必需相关专业能力(人际沟通、专业培训等)
(4)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3年以上医疗、护理、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管理经验。
(5)陪护公司在我院医疗管理服务范围内为患者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我院相关管理制度;接受我院主管职能科室的管理,同时每层楼固定陪护人员接受对应科室护士长的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对护工的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检查陪护人员工作质量,患者对陪护人员满意度等;对我院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应当予以采纳。
(6)陪护公司根据需要配备具有相关管理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对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域内提供陪护服务的人员和服务内容实行管理,保证跟我院分管部门有效沟通和陪护工作有序规范的运行。
(7)陪护公司对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域内从事患者护工服务的人员,统一建立档案交医院备案,陪护公司所提供的陪护服务人员与陪护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陪护人员的收入及工资福利由陪护公司自行负责。陪护公司所提供的陪护服务人员与我院之间没有任何劳务或劳动等法律关系。
(8)陪护公司要保证我院住院患者中的“特困供养人员”的集中照护工作,制定合理的轮岗制度,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和陪护人员的双重利益。
(9)陪护公司按各楼层需求安排陪护人员,统一证件,统一规范着装,并在其服务的医疗单元公示陪护人员姓名、性别、照片等信息,严禁无工作证的人员随意进入医疗单元从事护工工作。
(10)陪护公司在我院范围内开展陪护项目管理活动时,其使用的印章、标示、标牌、各种宣传资料不得冠以我院名义,不得向患者和家属做出与我院有隶属、代理等关系的误导宣传,陪护公司人员着装配饰也应当区别于我院职工的服装及配饰,以免患者及家属产生混淆。
(11)陪护公司陪护人员不得有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治疗室,擅自翻阅病历或者其他医疗文书等行为;陪护公司陪护人员煽动病人及家属干涉医护人员诊疗行为,与医护人员发生医疗纠纷等,我院追究责任,由陪护公司负责承担后果。
(12)陪护公司根据病人病情和需求安排陪护人员,陪护人员严禁擅自离岗、窜病房、窜楼层陪护病人,不得私自拿取患者钱物;不得以各种手段欺诈恐吓患者及家属,因陪护服务人员不认真履职给患者造成的意外伤害均由陪护公司负责。若我院在督查中发现陪护公司违规操作,处罚2000元/次;发现护工私接患者,处罚500元/次,照顾该患者的费用全部上缴陪护公司。
(13)陪护公司陪护人员在院区内任何地方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包括煮饭、取暖等)。发现一次,当场收缴电器,并处罚陪护公司500元/次,如造成触电、火灾等事故由陪护公司负责承担后果。
(14)陪护公司陪护人员禁止在病区内吸烟、饮酒,吵架、打架事件,被投诉者当事人处罚500元/次,陪护公司处罚200元/次。
(15)陪护公司陪护人员严禁在病区内售卖物品、发传单,一经发现,当场收缴,当事人处罚500元/次,陪护公司处罚200元/次。
(16)陪护公司所有人员严禁与不法分子经济勾结,擅自“非法转运病人”和买卖病人信息等,一经发现,将立即解除服务合同,一切法律责任将有陪护公司自行承担。
(17)陪护公司陪护人员在我院工作场所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由陪护公司承担。
2、陪护人员岗位要求
(1)年龄要求,女性不超过55岁,男性不超过60岁,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需提供三个月内体检报告(如乙肝五项、胸透、HIV检测等)。
(3)要求识字,通过正规陪护人员培训公司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如《护理员资格证》《医疗护理员证》等。
(4)报名审核后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医院文化、规章制度、护理操作规程、服务礼仪等。邀请资深专家、管理骨干授课,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上岗。
3、工作内容
(1)协助患者日常生活:如翻身、擦浴、喂食、帮助患者床旁活动、排泄护理等;
(2)掌握基本生命体征测量方法,如体温、脉搏、血压等;
(3)学会使用常见医疗辅助设备,如轮椅、病床升降器、雾化器等;学会简单急救知识,如气道异物解除术、心肺复苏等;协助科室保持病室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4)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病情观察、压疮预防、功能锻炼、心理安抚等,发现患者异常及时向医务人员反馈。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服务地点: 巫溪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二、费用结算
陪护管理公司人员在服务地点内用水、用电及培训等费用,按本次竞争性比选结果按月向采购人缴纳(具体费用结算在合同中约定、中标供应商需按月提供收取的陪护服务费清单经总务科审核)。
三、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四、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比选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投标人如有需要请自行勘查现场。
一、投标人
1.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比选、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3.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4.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比选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1.比选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无效投标条款、废标条款等部分组成。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比选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项目的比选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官网版块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比选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4.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联合投标
(二)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30天内。
(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响应文件3份,一正两副,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2.若投标人对比选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比选文件概不接受。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函”和“明细报价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选取成交供应商方法: 在满足我方所有条件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高公司中标。
(六)修正错误
1.投标响应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与投标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七)评标结果公示有效期
该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后二个工作日内。
四、无效投标条款
(二)投标人超出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投标的;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五)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六)投标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八)投标报价低于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者最低限价的;
(九)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十)投标人的服务期(或为:实施时间)、售后服务及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
(十二)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十三)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十四)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拒绝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五、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询价报价函(格式自理)
(二)明细报价表(格式自理)
二、服务(质量)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摆放位置及数量、付款方式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承诺及商务部分其他资料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投标人为授权代表则另需要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公司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2.基本资格条件(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以“投标人无关联、无利害关系承诺函”代替)
5.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
6.比选承诺函
(二)其他资料
比选文件封面
XXXX项目
X
X
文
件
投标人(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XXXX
联系方式:XXXX
年 月 日
一、经济部分
(一)询价报价函(格式自理)
(二)明细报价表(格式自理)
二、服务(质量)部分
服务部分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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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服务(质量)部分”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比选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服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摆放位置及数量、付款方式等(格式自定)(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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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部分”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比选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资格条件
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并签署比选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无关联、无利害关系承诺函
尊敬的巫溪县人民医院:
本人代表所在企业郑重承诺:
在参与贵单位本次举办的 (项目名称、项目号)相关招投标活动中:
1.本公司及其所持有或参股的任何企业,不存在与比选人及其关联企业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关系、财务关系、管理关系、人员关系等;
2.本公司参与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后,本公司所持有或参股的任何企业,不再参与本次比选项目投标;
3.本公司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比选文件要求,以诚信、公平、公正的态度参与投标,确保投标过程公平竞争。
4.如发现有其他投标人与我公司存在关联、利害关系的情况,我公司将及时向比选人报告,并主动退出投标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违反,本公司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公司名称:
承诺人姓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
比选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 (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价项目的询价。
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 3 份。
3、我方承诺:本次询价的有效期为3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询价评审办法。
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询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报价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年 月 日
比选采购文件
其他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