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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民医院便民设施自助售卖服务(第2次)比选文件

日期:2025-07-07

项目名称:巫溪县人民医院便民设施自助售卖服务(第2次)

比 选 文 件

人:巫溪县人民医院

      间:2025年7月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一、比选项目

项目名称

售卖机摆放数量

服务期

场地费、服务费及保洁等费用占销售总额的比例(最低比例)

成交供应商数量

备注

便民设施自助售卖服务

不得少于3台

3年

15%

1家

电费据实结算

二、资格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三、比选有关说明

1.本次比选是向社会发起公开比选,比选公告文件及补遗更正公告(如果有)在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ww.cqwx.gov.cn/bm/xwsjkw/)发布,请各参选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参选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参选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比选采购文件、补遗更正文件(如果有)的全部内容。

2.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比选时需提供盖章后的响应文件三份,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文档不清晰或响应文件任何一页未加盖投标公司公章的视为无效响应。

2.各参选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请确保联系电话畅通,按采购方电话通知时间准时参加比选,并递交一式叁份加盖公章的《比选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副本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可密封在同一包装袋内。密封袋上需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且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按本比选公告规定要求封装和密封的投标,采购人拒绝接受。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2.联系人:顾老师电话:17783716177  

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7月13日17:00前,超过时间的投标人视为弃权。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六、备注

    严禁串标、围标等恶意行为,若发现此类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若已中标、成交、视为无效,相关供应商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院投标。

第二篇     项目服务(质量)部分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巫溪县人民医院便民设施自助售卖服务项目,为提升整体便民服务水平,满足医院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全天候便捷饮水需求,现计划在门诊一楼、二楼、住院部一楼等区域部署饮料类自助售卖设备,提供多样化饮品选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公司参与。

二、服务需求

自动售货机陈列产品的要求:农夫山泉、娃哈哈、怡宝、康师傅等产品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售卖机内出售产品为合格产品,并在采购方处备案。

2.供应商进行售卖机日常补货,不得售卖临期、过期产品。

3.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纠纷由供应商负责。

4.如采购方提前终止合作,供应商自行收回已投放的售卖机。

5.在售卖机的日常运营中,采购方若发现设备故障等问题,应及时通知供应商,禁止人为对售卖机进行损坏,售卖机的日常维护维修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支付与服务:支持微信、支付宝支付等多种便捷支付方式;设备配备语音提示与图文指引,方便不同年龄层次人群操作,提供24小时售后咨询与故障响应服务。

7.在协议期间,因国家政策的原因,主管部门要求、场所需改造维修等情况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协议。合同到期后,供应商将所有自动售卖机搬离采购方场地,并恢复原样,供应商无需承担额外的场地清理费用。

8.签订合同时,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自贩机经营,并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设备设置点备案表。

四、售后服务

1.合同期内,供应商应当提供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对于不能修复的设备,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免费更换新的设备。

2.供应商需安排专人负责院区设备的定期保养、故障维修和解决各种现场问题。把售后联系电话公布于自动售货机显目之处。

第三篇项目商务部分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服务地点: 巫溪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二、费用结算

自设备进场,正式运营之日起,按本次竞争性比选结果按月向采购人缴纳(具体费用结算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需按月提供收取的销售清单经总务科审核)。

三、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四、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比选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供应商如有需要请自行勘查现场。

第四篇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

1.供应商

供应商是指响应比选、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合格供应商条件

合格供应商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3.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响应。

4.法律责任

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二、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比选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

1.比选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供应商须知、无效响应条款、废标条款等部分组成。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比选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项目的比选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官网版块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比选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4.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联合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响应有效期

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截止日期后30天内。

(三)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3份,一正两副,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2.若供应商对比选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比选文件概不接受。

(四)响应报价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函”和“明细报价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响应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选取成交供应商方法: 在满足我方所有条件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高公司中标。

(六)修正错误

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云平台网上询价中心供应商响应详情内容与供应商对应的响应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2.响应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询价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七)询价结果公示有效期

该项目询价结果公示后二个工作日内。

四、无效响应条款

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二)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同时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五)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价的;

(六)响应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七)报价文件出现多个报价方案或报价的;

(八)报价超出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九)响应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十)供应商的交货期(或为:实施时间)、质量保证期及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

(十一)需要提供样品而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合格的;

(十二)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十三)供应商串通投标的;

(十四)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拒绝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十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询价报价函(格式自理)

(二)明细报价表(格式自理)

二、服务(质量)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摆放位置及数量、付款方式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承诺及商务部分其他资料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供应商为授权代表则另需要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在供应公司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2.基本资格条件(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以“供应商无关联、无利害关系承诺函”代替)

5.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

6.比选承诺函

(二)其他资料


比选文件封面

XXXX项目

X

X

供应商(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XXXX

联系方式:XXXX

     

一、经济部分

(一)询价报价函(格式自理)

(二)明细报价表(格式自理)

二、服务(质量)部分

服务部分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服务(质量)部分”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比选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服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摆放位置及数量、付款方式等(格式自定)(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部分”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比选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其它优惠承诺及商务部分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资格条件

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并签署比选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供应商无关联、无利害关系承诺函

尊敬的巫溪县人民医院:

本人代表所在企业郑重承诺:

在参与贵单位本次举办的        (项目名称、项目号)相关招投标活动中:

1.本公司及其所持有或参股的任何企业,不存在与比选人及其关联企业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关系、财务关系、管理关系、人员关系等;

2.本公司参与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后,本公司所持有或参股的任何企业,不再参与本次比选项目投标;

3.本公司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比选文件要求,以诚信、公平、公正的态度参与投标,确保投标过程公平竞争。

4.如发现有其他投标人与我公司存在关联、利害关系的情况,我公司将及时向比选人报告,并主动退出投标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违反,本公司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公司名称:

承诺人姓名:                              联系电话:

       

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

比选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                                   (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价项目的询价。

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 3 份。

3、我方承诺:本次询价的有效期为3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询价评审办法。

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询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报价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比选采购文件

其他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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