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注册 | 我要留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处罚/强制 >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238MB17708917/2025-000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7-28 [ 发布日期 ] 2025-08-06

行政处罚公示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专业类别主类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文号或编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巫溪县美若星辰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北井大道20号碧桂园翡翠郡S1商业2-商2 张继友 医疗卫生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警告,罚款10000元 溪卫医罚[2025]2号 7/24/2025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