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8MB17708917/2026-00060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6-07-13
  • 发布日期
  • 2026-07-13
  • 标题
  • 行政处罚公示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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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专业类别主类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文号或编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巫溪县张启平中西医结合诊所 巫溪县宁河街道滨河北路80号双子天街1·2号裙楼1-18,2-8,2-9 张启平 医疗卫生 未经县卫生健康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输液 依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六十三条 1.没收药品、器械;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溪卫医罚[2026]2号 2026/7/6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