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 我要留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8MB17708917/2023-001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7 [ 发布日期 ] 2023-09-27

重庆市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落实国民健康地方性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县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巫溪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间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巫溪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落实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负责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县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县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市、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代管巫溪县红十字会、巫溪县计划生育协会。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内设有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爱国卫生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健康科)共9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年度无下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0,567.97万元,支出总计10,567.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58.15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将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疫情防控资金,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医生补助、村卫生室补助等项目下达至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本级,由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本级直接列收、列支,导致本年收支较上年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0,56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66.22万元,增长7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将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疫情防控资金,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医生补助、村卫生室补助等项目下达至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本级,导致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52.48万元,占95.1%;其他收入515.49万元,占4.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0,567.9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458.15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将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疫情防控资金,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医生补助、村卫生室补助等项目下达至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本级,由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本级直接列收、列支,导致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89.01万元,占10.3%;项目支出9,478.95万元,占89.7%。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实行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52.4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42.66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将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疫情防控资金,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医生补助、村卫生室补助等项目下达至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本级,由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本级直接列收、列支,导致本年收支较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5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0.73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将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疫情防控资金,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医生补助、村卫生室补助等项目下达至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本级,导致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82.78万元,增长201.6%。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年中增加疫情防控项目资金的投入;二是财政年中追加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2.66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将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疫情防控资金,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医生补助、村卫生室补助等项目下达至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本级,由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本级直接列收、列支,导致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82.78万元,增长201.6%。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年中增加疫情防控项目资金的投入;二是财政年中追加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实行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2021年预算结转资金(少数民族卫生补助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2.07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9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未纳入年初预算,年底据实结算。

(3)卫生健康支出7,747.70万元,占9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43.98万元,增长222.3%,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年中增加疫情防控项目资金的投入;二是财政年中追加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47.7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9.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9.18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机关借用人员工资性支出回原编制单位发放,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4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29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务出国,差旅费,租赁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增加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的投入。本年支出2,0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增加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的投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2.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委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故全年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县内因公出行、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老旧,维修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8.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相关区县到我县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3.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7%,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18批次59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9.4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1万元,下降58.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减少会议次数,减少会议支出,能采取线上视频会议就尽量采取线上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90万元,下降8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项目较上年减少,导致培训费较上年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0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务出国,差旅费,租赁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29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财政定额公用经费人均预算少了0.1万元,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大规模核酸采样电脑采购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0个一级项目、3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9478.9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委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项目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994.5万元,评价得分99分,评价等次为优。

3.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丽莉 023-5152704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