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7708917/2023-0013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7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7 |
重庆市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落实国民健康地方性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县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巫溪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间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巫溪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落实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负责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县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县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市、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代管巫溪县红十字会、巫溪县计划生育协会。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下设3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县属医疗机构,3个县卫生健康机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次公开单位为39个单位的汇总公开。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胜利、大河、上磺、下堡、古路、中梁、峰灵、蒲莲、文峰、朝阳、徐家、白鹿、鱼鳞、乌龙、尖山、田坝、红池坝、天元、土城、天星、长桂、通城、花台、兰英、双阳、凤凰、城厢、菱角、宁厂、塘坊30个乡镇卫生院;宁河街道、柏杨街道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精神卫生保健院4个县属医疗机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本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个卫生健康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4,579.93万元,支出总计84,579.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19.40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减少对县人民医院二期住院楼及地下车库和县中医院门诊楼的投入19000万元,新增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2000万元及中医院迁建项目附属设施工程500万元,故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84,03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94.64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减少对县人民医院二期住院楼及地下车库和县中医院门诊楼的投入19000万元,新增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2000万元及中医院迁建项目附属设施工程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81.00万元,占31.5%;事业收入56,833.79万元,占67.6%;其他收入725.14万元,占0.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4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83,978.1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3,926.87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减少对县人民医院二期住院楼及地下车库和县中医院门诊楼的投入19000万元,新增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2000万元及中医院迁建项目附属设施工程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16.76万元,占82.8%;项目支出14,461.38万元,占17.2%;此外,结余分配601.79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结余实行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021.0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129.39万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减少对县人民医院二期住院楼及地下车库和县中医院门诊楼的投入19000万元,新增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2000万元及中医院迁建项目附属设施工程500万元,故较上年收支总计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8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4.87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对健康扶贫医疗救助项目资金的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83.79万元,增长66.6%。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年中增加疫情防控项目资金的投入;二是财政年中追加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公立医院改革等项目的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4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2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9.39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对健康扶贫医疗救助项目资金的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23.79万元,增长70.3%。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年中增加疫情防控项目资金的投入;二是财政年中追加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公立医院改革等项目的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结余实行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2021年预算结转资金(少数民族卫生补助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06.64万元,占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7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新招录人员未纳入年初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21,823.03万元,占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84.93万元,增长85.9%,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年中增加疫情防控项目资金的投入;二是财政年中追加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公立医院改革等项目的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4)农林水支出14.95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751.39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75.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0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58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46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6.91万元,下降48.9%,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务出国,差旅费,租赁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5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00.00万元,下降8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减少对县人民医院二期住院楼及地下车库和县中医院门诊楼的投入19000万元,新增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2000万元及中医院迁建项目附属设施工程500万元,本年支出2,5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00.00万元,下降8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减少对县人民医院二期住院楼及地下车库和县中医院门诊楼的投入19000万元,新增第三人民医院基建项目2000万元及中医院迁建项目附属设施工程5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3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6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县内因公出行、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3万元,下降29.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4万元,下降0.9%,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故全年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10.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相关区县到我县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0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9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东西协作项目推进的影响,故本年实际支出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42批次7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4.9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8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3万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减少会议次数,减少会议支出,能采取线上视频会议就尽量采取线上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57万元,下降7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项目减少,导致培训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2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务出国,差旅费,租赁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04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过紧日子,减少各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34.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3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39.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1.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50.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09.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8%。主要用于采购巫溪县人民医院生命之光广场及地下车库智能化工程、巫溪县人民医院生命之光广场地下车库转变工程、特殊科室能力提升扩容项目增加配套电缆等续建工程以及采购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手术显微镜、彩超等医疗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0个一级项目、9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4461.3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整体自评 | 项目编码: | 50023800022P000060 | 自评总分: | 99.50 | ||||||
项目主管部门: | 067-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社保科 | 部门联系人: | 王丽莉 | 联系电话: | 51527042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517,763,881.93 | 600,066,591.93 | 234,137,339.03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3,406,855.95 | 245,709,565.95 | 234,137,339.03 | 95 | 10.00 | 9.5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2、坚持预防为主,提升公共卫生保障水平。3、坚持协调发展,构建现代医疗服务体系。4、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卫生计生治理现代化。5、坚持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6、坚持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健康服务。 | 1、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2、坚持预防为主,提升公共卫生保障水平。3、坚持协调发展,构建现代医疗服务体系。4、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卫生计生治理现代化。5、坚持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6、坚持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健康服务。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风险评估、审核医疗机构的数量 | 个 | = | 415 | 415 | 0 | 100 | 15 | 15 | |||
补助村卫生室数量 | 个 | = | 330 | 330 | 0 | 100 | 10 | 10 | |||
相关传染病检测率 | % | ≥ | 95 | 95 | 0 | 100 | 15 | 15 | |||
各类补助按时到位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15 | 15 | |||
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 | % | ≥ | 80 | 80 | 0 | 100 | 15 | 15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5 | 95 | 0 | 100 | 15 | 15 | |||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5 | 15 |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 | 项目编码: | 50023822T000002456465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067-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社保科 | 部门联系人: | 黄国邕 | 联系电话: | 51522410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0.00 | 1,410,000.00 | 1,410,0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1,410,000.00 | 1,410,000.00 | 100 | 10.00 | 1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医疗服务与保障提升(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 | 改善就医服务质量,提高就医效率,较充分满足病人的就医需求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比例 | % | ≥ | 5 | 5 | 0 | 100 | 20 | 20 | |||
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 | % | ≥ | 28 | 28 | 0 | 100 | 30 | 30 | |||
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 | % | ≤ | 60 | 60 | 0 | 100 | 30 | 30 | |||
公立医院职工满意度 | % | ≥ | 80 | 80 | 0 | 100 | 10 | 10 |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 | 项目编码: | 50023822T000002456465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067-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社保科 | 部门联系人: | 王世敏 | 联系电话: | 17783728538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0.00 | 540,000.00 | 540,0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540,000.00 | 540,000.00 | 100 | 10.00 | 1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 | 巫溪县中医院已完成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54万元。购买了设备高清电子支气管镜及内镜清洗系统工作站用于单位医疗能力提升。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 | % | ≤ | 26 | 26 | 0 | 100 | 20 | 20 | |||
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 | % | ≤ | 30 | 30 | 0 | 100 | 30 | 30 | |||
公立医院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增长率 | 元 | ≤ | 4344.88 | 4344.88 | 0 | 100 | 10 | 10 | |||
公立医院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增长比例 | 元 | ≤ | 257.59 | 257.59 | 0 | 100 | 10 | 10 | |||
管理费用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 | % | ≤ | 10.25 | 10.25 | 0 | 100 | 10 | 10 | |||
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 | % | ≥ | 98 | 98 | 0 | 100 | 10 | 10 |
2.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9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
3.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丽莉,023-51527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