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7708917/2023-0003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31 | [ 发布日期 ] | 2023-01-31 |
巫溪县乌龙乡卫生院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乌龙乡卫生院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乌龙乡卫生院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我院应承担本乡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本乡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乡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乡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管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和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本乡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本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本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乡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国家医保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4、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逐步改善本乡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乡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乡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单位构成。2023年度巫溪县乌龙乡卫生院为一级预算单位。
我院现有在职工13人,在编人员10人,临时工1人,驾驶员1人,炊事员1人。其中主治医师3人,助理医师1人,全科医师1人。院内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公共卫生科,中医科等临床科室,以及中西医药房、彩超室、心电图室、化验室等医技辅助科室,下设8个村卫生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9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66.8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4.3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3.28万元,事业收入增加2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9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46万元,项目支出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4.3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9.7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4.6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万元,项目支出9.35万元。比2022年增加3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万元,比2022年增加23.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人员晋级等,主要用于保障本院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支出9.35万元,比2022年增加9.3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三支一扶”人员经费等,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工资、绩效发放等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2、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本单位财政未保障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35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专项资金项目。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肖鹏联系方式:023-5172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