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7708917/2025-0001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7 |
巫溪县菱角镇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菱角镇卫生院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菱角镇卫生院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
(1)提供以下公共卫生服务:
1.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2.掌握本辖区居民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对本辖区居民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规范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并指导村卫生室工作并对其检查、考核与评价。
3.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精神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4.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5.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6.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7.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8.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9.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2)提供以下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清创手术。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单位构成。
我院设有内、外、妇、产、儿、中医、公卫科、康复理疗科等临床科室和彩超室、放射科、检验科、心电图等辅助科室。开放病床18张,下设13个村卫生室。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年度无下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 58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78.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204.95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万元,其他收入0.0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0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7.48万元,事业收入减少58.5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 58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万元,教育支出 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7.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9.8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5.98万元,农林水支出10.6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05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60.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1.4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78.81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78.81 万元,比2024年增加4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78.53万元,比2024年增加47.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0.28万元,比2024年增加0.28万元,主要是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结转资金。
巫溪县菱角镇卫生院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我单位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0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3.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本单位无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由主管部门编制,本单位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项目,因此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兴毅 联系方式:13594725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