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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
日期:2022-04-15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在全国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让 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 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年度目标。

1.农村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 和自觉性不断增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二、项目对象和范围

(一)项目实施对象。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 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包括新婚夫妇、已婚待孕夫妇、准备生育二孩的夫妇及流动人口;

2.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 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鼓励各地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在本地区先行将目标人群 扩大至城乡计划怀孕夫妇。

(二)项目实施范围。全国所有县(市、区

三、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 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 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19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 查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 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

(二)服务流程。

1.目标人群确认。村级卫生计生专干收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信息,提出名单,报乡级计生办审核、汇总。县级 卫生健康部门对乡级计生办报送的计划怀孕夫妇名单核实确认 后发放免费优生服务凭证。

2.提供免费服务。县级协议服务机构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乡镇卫 生院)配合县级协议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早孕随访和妊娠结 局随访等相关工作。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和卫生室协助县乡级服 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动员等工作。

符合条件的夫妇每孩次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 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检查。符 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检查, 在现居住地结算,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服务。

3.信息收集管理。县、乡两级服务机构定期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等技术服务数据报送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 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逐级上报相关数据至国家卫生健康

委。

4.经费结算。实行据实按例结算。各省(区、市)按照国家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管好用好项目经费。

具体服务流程及相关要求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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