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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 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6-13

巫溪卫发〔202285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属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委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卫生健康领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现将《卫生健康领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613

(此件公开发布)




巫溪县卫生健康领域公共机构

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领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委办(2020—229))等文件精神,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全面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深化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在卫生健康领域形成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表率、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做示范,党员领导带头、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格局。在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美丽医院和节约型单位建设水平,为全县六项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全县卫生健康领域公共机构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减量化、资源化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建设美丽医院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完善配套设施,保障工作力量,建立工作机制,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专题部署。910日前将本单位实施方案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委,联系人:潘璐,电话:13*******29,邮箱:1458942555@qq.com

(二)细化工作举措。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重庆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置指南》《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开展自我评价整改,细化完善组织管理、宣传教育、投放收运等措施,形成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实施源头减量。各单位要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减少一次性用品。采取节约粮食等源头减量化措施,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采取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餐具、耗材等用品的措施,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四)规范分类体系。按照干湿分离原则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一是规范分类投放体系。办公区域(楼层)、办公室、病房等场所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垃圾集中投放点应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二是规范分类收运体系。按照《重庆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规定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交由辖区政府确定的具备条件的作业单位或垃圾清运单位统一收运;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废旧商品回收与资质企业签订协议,废弃电子产品回收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厨余垃圾回收与机构属地环卫部门签订回收协议执行。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废弃口罩等物品分类投放、分类回收处置。三是规范分类台账记录。建立垃圾分类基础台帐,台账内容包括: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责任主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数量、分类准确率等,每月公示垃圾清运量,每月按级报送垃圾分类统计数据。

(五)开展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四、分类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氯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

2.投放运输。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各单位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储存场所。要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公共机构食堂产生的剩饭剩菜、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餐厨垃圾,单位内枯枝落叶和修剪产生的园林垃圾等。

2.投放运输。由各单位自行收集,临时存储,由餐厨垃圾收运机构定时集中收集运输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三)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2.投放运输。各单位自行收集后,交由有资质齐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处理。涉密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垃圾。

2.投放运输。单位按原模式进行收集存储,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垃圾桶(篓),交由县城市管理局按规范进行运输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美丽医院、节约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县卫生健康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委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明确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系统谋划、强力推进。要落实具体管理科室,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制度。要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系统,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责、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导评价。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已纳入县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各单位要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考评机制,经常性开展对照检查,完善定期督导、评价、通报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做法及问题,每月20日前向县卫生健康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联系人:潘璐,电话:13*******29QQ邮箱:1458942555),由县卫生健康委统一录入《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数据统计报送系统》。

附件:巫溪县卫生健康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我县卫生健康领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冯克林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王农嘉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李晓媛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魏 巍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县卫生健康执法支队队长

邬江荣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李小泉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蹇兴燕  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卫民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朱文明  县卫生健康委二级调研员

员:杜明亮    县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

      刘  林    县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梁晓雄    县卫生健康委规财科科长

      张帮成    县卫生健康委人事科科长

          向永娟    县卫生健康委家庭发展科科长

          薛 涛     县卫生健康委法规科科长

      夏  翠    县卫生健康委应急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办公室,由夏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牵头统筹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委机关办公室负责单位内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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