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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巫溪协和医院(普通合伙)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日期: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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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解除巫溪协和医院(普通合伙)医保服务协议的公
告
经查,巫溪协和医院(普通合伙)(
2020年9月更名为巫溪县康泰医院)违反了《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六)项、(十)项之规定:“定点医疗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应解除医保协议,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的医疗机构名单:(六)被发现重大信息变更但未办理重大信息变更的;(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能履行医保协议约定,或有违法失信的”。经研究,决定解除巫溪协和医院(普通合伙)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告。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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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0861
关于解除巫溪协和医院(普通合伙)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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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