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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MB1503347J/2020-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医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 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国家和重庆市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对困难群体的医疗保 障筹资资助标准并组织实施。

4.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 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二)机构设置

1.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设下列内设机构:⑴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安全、保密、 信访、机要、档案、宣传、统战、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⑵待遇保障科。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等工作。⑶医药服务管理科。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 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 息发布制度,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机制等工作。⑷基金监管科。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等工作。巫溪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实有在岗在编人数12名。

2.巫溪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巫溪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属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有编制数15名,人员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本中心实有在岗在编人数13名。因三定方案还未批复,暂无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巫溪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属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数15名,实有在岗在编人数13名,人员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2019年决算编制纳入本部门。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我局根据《中共巫溪县委 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巫溪委发〔20193号)要求,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医疗保障局,系县政府工作部门。

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单位新成立后,为保证相关职能职责正常运转,县财政新增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调整预算收入;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合同等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86.84万元,支出总计186.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8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收入支出决算数,故增长率为100.0%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8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8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收入决算数,故增长率为1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84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5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2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支出决算数,故增长率为100.0%。其中:基本支出111.01万元,占70.1%;项目支出47.24万元,占29.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结转结余决算数,故增长率为1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6.8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6.8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当年没有收入和支出预算数,为保证相关职能职责正常运转,县财政新增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调整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186.84万元,故增长率为1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8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收入决算数,故增长率为1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8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本年没有收入预算数,为保证相关职能职责正常运转,县财政新增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调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6.84万元,故增长率为100.0%。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2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支出决算数,故增长率为1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2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为保证相关职能职责正常运转,县财政新增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调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24万元,因2018年单位未成立,没有决算数,故增长率为100.0%。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结转结余,故增长率为1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万元,占1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该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增长率为100.0%

2)卫生健康支出137.25万元,占8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2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该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增长率为1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1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没有人员经费支出,故增长率为100.0%。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奖金。公用经费26.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公用经费支出,故增长率为100.0%。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年初没有预算数,故增长率为1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12万元,增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三公”经费的支出数。本单位在“三公”经费的使用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5.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医保局到我县调研指导工作、本市其他区县到我县进行基金监管交叉检查工作、行业扶贫专家组下乡诊断和办理特慢性病工作、平安保险公司医保大保工作对接、职工加班工作餐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年初预算数,故增长率为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1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支出数,故增长率为100.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52批次1,1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5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决算数,故增长率为100.0%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上年没有决算数,故增长率为1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8%。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年度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本次项目绩效自评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按时按进度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管工作经费(市级配套)

自评总分

98

主管部门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

姜亚辉

实施单位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

023-51528455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21

总量

21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1

其中:财政资金

21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推进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业务培训、政策宣传、信息化建设、医疗待遇审核、基金管理日常工作;基本实行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提高城乡居民医疗基金统筹层次,实行统筹区内就医平台实时结算;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增强公平性。

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参保筹资、提高医疗待遇统筹层次、医保扶贫、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提升等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市县两级下达的参保扩面目标任务。

绩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30)分

参保人数428122

96%

428124

100.0%

210

一、二级医院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实时结算

=11家定点医院

11家定点医院

100.0%

110

质量指标(10)分

建档立卡贫困户特慢性病办理

应办尽办

5232

100.0%

110

时效指标(10)分

接受参保人员异地联网结算备案

马上办理

1178

100.0%

110

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20)分

群众健康意识和参保意识知晓率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96.3%

119

在政策宣传中少部分外出人员没有正面宣传到人,下一步将采取各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全民参保意识增强增强,让参保群众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

长期

长期

96.3%

99

在政策宣传中少部分外出人员没有正面宣传到人,下一步将采取各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医保惠民政策。

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参保人员满意度

90%

92.0%

100.0%

110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管工作经费(市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执行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27963人,参保率达96.3%,二是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实时结算定点医院11家,完成市上规定任务10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政策宣传还留有盲区,少数群众对医保政策模糊;二是基金监管难度增大,医保支付改革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单位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医保资金监管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分级诊疗推进力度,四是加强医疗质量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五是做好医保参保扩面征缴。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年度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无第三方自评报告或案例。

      3.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县财政局本年度没有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邮箱:495880063@qq.com

联系电话:023-51528455

联系人:姜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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