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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MB1503347J/2022-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医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16 [ 发布日期 ] 2022-09-16

重庆市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国家和重庆市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对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筹资资助标准并组织实施。

4.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二)机构设置。

1.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设下列内设机构:⑴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安全、保密、信访、机要、档案、宣传、统战、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⑵待遇保障科。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等工作。⑶医药服务管理科。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机制等工作。⑷基金监管科。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等工作。巫溪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年初实有人数12人,途中因换届原因,调出5人,调入3人,年末实有在岗在编人数10名。

2.巫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巫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属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有编制数15名,人员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本中心实有在岗在编人数13,年初实有人数13人,途中因换届原因,调出1人,年末实有在岗在编人数12名。

3.巫溪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

巫溪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属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有编制数3名,人员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年初实有人数3人,途中因工作调动减少1人,年末本中心实有在岗在编人数2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单位如下:

1.“巫溪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属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数15名,年末实有在岗在编人数12名;人员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2021年决算编制纳入本部门。

2.“巫溪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属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数3名,年末实有在岗在编人数2名;人员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2021年决算编制纳入本部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903.79万元,支出总计903.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4.32万元、下降66.9%,主要原因是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医保参保财政预算拨款资金为1774.5万元,本年决算收入、支出没有此项费用,故今年决算数收入、支出比上年大幅降低。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837.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1.57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医保参保财政预算拨款资金为1774.5万元,本年决算收入没有此项费用,故今年决算数收入比上年大幅降低。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7.94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5.8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89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8.37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是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医保参保财政预算拨款资金为1774.5万元,本年决算支出没有此项费用,故今年决算数支出比上年大幅降低。其中:基本支出582.03万元,占65.1%;项目支出311.86万元,占34.9%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95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全部实行零结转,结余资金已由财政追减当年指标,年末结转结余资金为2020年预算结余资金;故相比上年大幅度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3.7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24.32万元,下降66.9%。主要原因是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医保参保财政预算拨款资金为1774.5万元,本年决算收入、支出没有此项费用,故今年决算数收入、支出比上年大幅降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7.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1.57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医保参保财政预算拨款资金为1774.5万元,本年决算收入支出没有此项费用,故今年决算数收入支出比上年大幅降低。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7.33万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年初预算项目进行了调整增加或减少,其中年初预算项目中“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900万决算由县财政编制;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85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8.37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医保参保财政预算拨款资金为1774.5万元,本年决算支出没有此项费用,故今年决算数支出比上年大幅降低。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1.38万元,下降47.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年初预算项目进行了调整增加或减少,其中年初预算项目中“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900万决算由县财政编制。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95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全部实行零结转,结余资金已由财政追减当年指标,年末结转结余资金为2020年预算结余资金;故相比上年大幅度下降。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1.78万元,占1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76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4.7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773.60万元,占8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6.14万元,下降51.9%,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增加62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85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减少90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8.51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2.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61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新增下属事业单位“巫溪县医药招标采购和监督指导中心”3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事业绩效、平时考核、车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5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2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新增下属事业单位“巫溪县医药招标采购和监督指导中心”3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4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减少2.1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减少1.0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52万元,下降5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本单位在三公经费的使用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持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已于上年购置一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应急保障。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5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辆编制数1辆,已于上年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87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保障、基金监管稽核、乡村振兴、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三公经费的使用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合理安排车辆出行,从严控制公车私用行为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5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新增事业单位“巫溪县医药招标采购和监督指导中心”3人;因人员增加和业务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主要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上线、乡村振兴、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等。

公务接待费7.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乡镇及定点机构业务培训工作用餐、市局到我县调研指导工作用餐、本市区县间基金监管交叉检查工作用餐、乡村振兴工作用餐、职工加班等工作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三公经费的使用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9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新增事业单位“巫溪县医药招标采购和监督指导中心”3人,因人员和业务增加,公务接待费略有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65批次1,66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0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87万元。

  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3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原因是本年预算新增事业单位“巫溪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同时本年度因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新业务及新系统培训人次及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会、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2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预算新增下属事业单位“巫溪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3人,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分别为837.94万元、109.87万元、8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按时按进度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单位)名称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在职人数

    24

    内设机构数

    6

    填报人

    姜亚辉

    联系电话

    023-51528455

    整体支出规模


    财政资金总量(万元)

    全年执行数(万元)

    执行率

    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

    903.79

    893.89

    98.9%

    2.政府性基金拨款




    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4.其他资金




    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582.03

    582.03

    100.00%

    2.项目支出

    321.76

    311.86

    96.9%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2.组织实施国家和重庆市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对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筹资资助标准并组织实施。4.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5.贯彻执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完成情况

    做好单位权限范围内工作,完成上级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助税务完成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参保率达应参保人数95%以上;县级财政参保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率100%;落实困难群众参保分类资助政策,加强动态监测和精准参保,实现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率100%,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堵赛制度漏洞,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简化流程,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我单位围绕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单位权限范围内工作,较好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分解目标自评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及原因分析

    投入


    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合理性

    合理

    合理

    5

    5


    预算配置

    预算编制完整性

    完整

    完整

    5

    5


    过程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率

    95%

    100%

    5

    5


    结余结转率

    10%

    0

    5

    5


    三公经费控制率

    95%

    80.94%

    5

    5


    预算管理

    预算信息公开性

    及时准确公开

    按时公开

    5

    5


    政府采购执行率

    100%

    100%

    5

    5


    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合规

    5

    5


    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利用率

    100%

    100%

    5

    5


    产出


    职责履行
    (数量、质量指标)

    城乡居民医保县级财政补助

    22/

    23.2/

    10

    10


    政策宣传覆盖率

    98%

    100%

    10

    10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

    95%

    97%

    10

    10


    对协议医药机构监管稽核率

    =100%

    100%

    10

    10


    效果


    履职
    效益

    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10

    10


    参保群众满意度

    90

    95%

    5

    5


    总分

    100

    100


2)项目绩效自评表1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征缴工作经费(县级事权)

    自评总分

    98.6

    主管部门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

    姜亚辉

    实施单位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

    13594726766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109.87

    总量

    109.87

    10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09.87

    其中:财政资金

    109.87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推进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业务培训、政策宣传、信息化建设、医疗待遇审核、基金管理等日常工作。筹资任务完成率达100%,政策宣传普及率98%以上,定点协议机构监督管理稽核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92%以上;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基金正常运转。

    全年总体目标基本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分

    数量指标(30)分

    政策宣传普及率

    10

    ≧98%

    100%

    100%

    10


    筹资任务完成率

    20

    100%

    100%

    100%

    20


    质量指标(20)分

    对定点协议机构监督管理稽核率

    20

    100%

    100%

    100%

    20


    时效指标()分








    成本指标()分








    效益指标()分

    经济效益指标()分








    社会效益指标()分








    生态效益指标()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20)分

    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基金正常运转

    20

    持续良好发展

    100%

    20


    满意度指标()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20)分

    参保群众满意度

    20

    ≧92%

    95%

    100%

    20


    ……








    说明

3)项目绩效自评表2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2021年特殊人群待遇

    自评总分

    98.5

    主管部门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

    马燕玲

    实施单位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

    18223991587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80

    总量

    68.5

    85%

    8.5

    其中:财政资金

    80

    其中:财政资金

    68.5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2021年特殊人群待遇按时发放到位。

    全年56人次特殊人群待遇按时发放到位。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40)分

    特殊人群可享受待遇人数

    20

    ≥86

    86

    100%

    20


    全年享受特殊人群待遇人次

    20

    ≥56

    56

    100%

    20


    质量指标(10)分

    特殊人群政策执行率

    10

    按巫溪府发【2003】63号文件执行

    100%

    100%

    10


    时效指标()分








    成本指标()分








    效益指标(20)分

    经济效益指标()分








    社会效益指标(20)分

    特殊人群覆盖率

    20

    ≥100%

    100%

    100%

    20


    生态效益指标()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分








    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20)分

    享受待遇人员满意度

    20

    ≥95%

    95%

    95%

    2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本年度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无第三方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按照职能职责严格编制预算,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概念。2021年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认真编制,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管理。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取得一定的进展,但距离要求和现实需求仍有很大的差距,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评价体系需要完善,二是缺乏从事预算管理的专业人员。下一步将继续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激励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大对预算单位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充实强化业务知识。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县财政局没有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8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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