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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38MB1503347J/2026-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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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10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 标题
  • 巫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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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转移接续、缴费年限认定、信息维护、待遇资格核定的事务工作。
    2.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审核、支付的事务工作,承担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资金报销审核的事务工作。
    3.承担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的事务工作,参与医疗保障政策和服务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的事务工作,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和待遇资格稽核的事务工作。
    4.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编制会计、统计报表等方面的事务工作。
    5.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
    6.承担离休干部、伤残军人等特定群体医疗费用审核报销的事务工作。
    7.完成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巫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巫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县医疗保障局所属正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设下列内设机构:参保科、待遇科、财务科、稽核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6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6.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9.98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7.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9.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8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6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4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9.9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9.98万元。

按照我县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49万元,比2025年增加4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49万元,比2025年增加49.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9.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2026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6三公经费预算2.4万元,比2025年增加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5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2.4万元,比2025年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执行过近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7.25万元,比上年增加6.67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新增两名工作人员,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我单位无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5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1.本单位2026年整体目标绩效由主管部门编制。

2.本单位2026年无重点专项项目资金,无需编制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邹恬联系方式: 023-51528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