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巫溪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一、党委高度重视,充分压实责任
一是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2023年2月23日,局党委研究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组织领导、统筹、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针对反馈意见,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局党委会逐条讨论,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间,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党委成员带头落实整改措施,起好表率带头作用。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负责,各责任科室要明确职责、明确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对照整改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工作格局,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个个明责任、人人抓落实。
二、班子聚焦问题,带头抓实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要求不够有力,履行应急管理职责使命有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学习不够全面。一是2023年4月26日及时补充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2019年4月对四川省凉山州森林火灾、2020年4月对四川省西昌市经久乡森林火灾、2021年6月对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2022年6月对四川省防汛救灾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二是参考县委宣传部推荐篇目,运用学习强国平台系统梳理学习内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三是紧跟总书记最新讲话,重点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意识形态等重要论述,有针对性学习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等内容,常规学习党章党规等基础性法律法规。
(2)学习不深不实。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3年2月15日巡察后已借鉴学习其他单位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了学习方案。二是丰富了学习形式:落实集中学习、领学学习、中心发言、交流研讨四部曲,确保逢学必有重点发言、遇学必有集体研讨,并结合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开展上述发言和研讨。
2.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未完全到位的问题。
(3)大应急管理体系运行不够顺畅。一是突出协调联动,加强安委会(减灾委)成员单位统筹力度,充分发挥10个专项办公室和4个指挥部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召开季度安全稳定联席会议1次,季度安全稳定工作督查1次,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二是于2023年3月30日印发《2023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三是进一步强化矿山安全办、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工贸安全办的统筹协调职能,加强与相关县级部门的沟通,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作用,今年联合召开矿山、危化、工贸专项联席会议1次。四是坚持积极争取市、县支持,谋划建设“渝陕鄂防灾减灾科普体验中心”和“渝陕鄂应急抢险救援中心”项目的立项工作(目前正谋划成立工作专班、专题推进)。
(4)统筹协调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坚持积极谋划推动安委办、减灾办实体化运行,新增编制5个用于充实应急人员力量,县编办已出台相关文件,通过公开招录,目前人员已全部到位。二是于2023年5月4日至6日组织重点单位到永川区学习应急管理基层基础“五有”规范化建设,计划今年底完成30%乡镇(街道)能力建设。三是综合用好督查通报、综合考核指挥棒,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对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负有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检查,截至目前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为近5年最低,2023年安全稳定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3.防范化解重大生产安全风险不够有力的问题。
(5)综合监管责任扛得不牢。一是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频次,原则上一季度一次,对所有的相关部门进行督查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督查后于2023年4月21日印发《2023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查检查情况的通报》,对成员单位工作确属滞后的敢于红脸出汗。二是持续抓履职尽责,健全完善督查机制,推动督查组真查实督,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暗访巡查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开展督查督办,对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及时曝光警示、交办督办、严肃处理。三是强化“专家服务”,按月聘请行业专家,采取“干部+专家”的方式对企业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切实解决“发现不了隐患”的问题,同时将加大问题查处力度,涉嫌违法违规的及时移交执法支队严肃处理。
(6)安全生产责任压力传导不够。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责任落实和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部门领导主动履职,坚持“三管三必须”,进一步督促行业领域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对职责不清的再明确。二是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坚持重点抓一线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行“两单两卡”,落实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实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覆盖。截至目前,现共有123家企业推进落实了“两单两卡”制度。
(7)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力度不够。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管控,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聚焦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预防事故的重要举措和长期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全面彻底的大检查、大排查,确保隐患排查全覆盖,隐患整治全落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事件)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为全县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到一季度末,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工作要点、考核细则等全部印发,1—4月,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责任事故“零发生”“零死亡”,实现了近五年来最好年度开局。
4.应急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
(8)执法力量不足。一是立足全局,灵活机动使用干部,机关具有执法资质人员轮流到执法支队顶岗锻炼,并形成长效机制,充实执法力量。已落实调整充实刘革念同志到执法支队工作,驻村轮换队员巨谋优先充实到执法队。二是严格招录条件,及时招录专业人才,补齐空编,以满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需要。新招录1名同志,预计6月底前可到位。三是强化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正积极筹备2023年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业务培训,初步明确7月中下旬在县委党校集中举办。
(9)执法力度偏软;(10)执法程序不规范。一是严格按照《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和《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行政处罚,有效杜绝处罚较轻和处罚偏软。二是建立在岗在编人员行政执法证台账,按照每个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有效期,提前提醒将到期限的行政执法人员准备复习考试,换领新的执法证。三是严守执法办案制度规定,严格按照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行政处罚、结案审批等程序开展行政处罚,杜绝档案文书制作不规范。
5.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不足的问题。
(11)应急救援队伍不稳定。一是完善制定了《综合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激励机制更加健全。二是真查、实找人员流失原因,不断完善人才保障措施,“刚柔并济”,以情留才,营造宽松的人才环境。目前已新招聘补足流失队员,解决了住房公积金购买,队员均纳入了应急系统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是积极参加各种技能比武和体育活动,鼓励在技能上比、学、赶、超,调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培育一支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应急救援队伍。四是正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支持,适当提高队员待遇,全力解决“招得来、留不住”的难题。
(12)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一是正在积极争取建设综合应急队训练场地,及时充实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物资装备。二是制定《巫溪县综合应急救援队2023年度训练计划》,强化救援队员体能、技能培训,按照日周月制定训练计划,加强队伍训练。三是完善制定了《综合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采取淘汰制度,对3次体能考核不达标的队员予以辞退,努力提升“单兵”作战能力和团队救援水平。
(13)应急物资管理保障不到位。一是已制定《巫溪县县级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巫溪县县级应急物资报损报废办法》,完善了应急物资采购、配发、调拨、管理流程,加强应急物资“进、消、存”全过程管理。二是正在积极争取市、县支持,按照多灾种、大应急的要求和转移安置3000人的标准,及时补齐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品类和数量,并保持动态平衡,三是正拟请示,争取紧急采购一批物资装备,全力备战今年防汛抗旱。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4)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季度党委会、职工会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4次。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编制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集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少于7次,目前按进度开展了2次。三是严格纪律,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15)党外领导干部分管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党委班子分管工作职责相近的原则,已调整由党委班子成员分管此项工作,并下发了分工文件严格执行。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内控制度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6)存在超标准发放值班伙食补助、超标准报销培训会生活补助和加班误餐费等问题。
按照《巫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清退超标准报销培训生活补助超标准支付工作餐的通知》(巫溪应急委发〔2023〕9号)《巫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清退超标准发放值班补助的通知》(巫溪应急发〔2023〕18号)和相关要求,超标准部分已全部整改退回到位,并及时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
8.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7)制度执行不规范。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经完善,现已印发《巫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巫溪应急发〔2023〕19号)《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巫溪应急发〔2022〕56号)《巫溪县应急管理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巫溪应急发〔2023〕17号)等制度,下步将坚持严格执行。
(18)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经常性督促驾驶员、用车申请人等照章办理,明确了奖惩办法。于2022年12月28日印发并实施新的公车管理制度。
(19)项目管理不规范。根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已修改完善财务等内控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并严格执行,严格决策、实施、验收、交付、管理程序,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已于2023年5月8日印发并实施新的财务管理制度。
9.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2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一是于2022年9月21日修订完善党委议事制度,机关其他必备管理制度相继印发实施,切实加强党委对全局工作领导。二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每年至少2次以上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1次专题向县委、县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个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情况。班子成员每年向党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工作情况1次。三是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清单,坚持干部职工全员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于2023年3月7日印发并实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清单。
(21)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分管责任。每季度至少与分管科室全体人员谈话1次,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当好廉洁从业的表率,注重以身作则,同时自觉接受监督。每半年组织分管科室开展1次廉政风险排查,落实措施和责任人员,并交办公室报备。
10.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22)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一是积极主动参加应急局“三重一大”决策等重要会议,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等制度执行情况,掌握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意见态度,并按照规定向县纪委监委机关报告。二是定期与应急局领导班子及职工开展谈心谈话,听取其监督报务对象的反映,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三是适时听取县应急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醒,督促纠正。四是支持帮助局党委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应用身边人、身边案,定期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实开展节前廉洁教育和日常作风整顿,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方面
11.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23)一是抓班子带队伍有差距。一是切实树立“宽是害、严是爱”的思想观念,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按照“敢抓敢管”“长抓长管”的要求,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二是加强理想信念学习教育,克服“老好人”思想,按照“在党忧党、在党爱党”的要求,扎实尽责履职。三是积立足应急事业改革发展需要,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关心支持,推动指挥中心升级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或参公。今年以来,已召开职工会5次,党委会8次,中心组理论学习2次,党委会上理论学习5次,党员大会1次,讲党课1次,主题党日4次,廉政作风谈心谈话30人次,党建带群建和志愿服务活动6次,干部队伍建设的力度和强度持续深化。
(24)研究强化党的领导工作不够。按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每年按照现场述职的要求开展1次年度述职评议,结合2022年度党建工作督查要求,党委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突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2023年一季度党委会研究党建相关工作2次,研究解决相关问题4个。
(25)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加强对《巫溪县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标准规范(修订版)》的学习,规范组织设置。二是扎实开展主题党日、七一庆祝等相关支部活动,加大力度邀请在本地退休党员参加支部活动,综合救援队党员同志一并纳入机关支部党员管理。
12.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26)“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好。加强对《巫溪县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标准规范(修订版)》的学习,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安排,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在党务分开栏公布,接受全体党员监督。局主要领导全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其他县管领导干部讲党课不少于1次。目前已按照计划开展了讲党课2次。
(27)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召开,严格谈心谈话等程序,创新方式方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问题检视,推动批评和自我批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更加团结向上,夯实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支委会干部2023年一季度均现场观摩了县生态环境局的组织生活会,在会前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2023年3月24日组织召开了局机关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28)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认真学习党员发展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党员发展流程,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和教育,规范党员发展审批。纠正了申请书未满6个月就确定为积极分子等问题,2023年一季度按计划实现发展预备党员1名。
13.选人用人把关不严的问题。
(29)党管干部集体决策不到位。继续完善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营造干事创业、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人事工作环境。严格职务职级晋升、转正定级、评优评先等条件和程序。后续干部晋升均实现了从党委会研究是否动议再逐步开展民主推荐、考察、评议、征求意见等程序,符合条件再上会研究确定。
(30)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合规。严格选人用人条件和程序,及时纠正巡察存在的问题。对7名事业身份任职机关科室负责人和1名同志任职条件不符合任职条件等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下达了免职文件,并对干部进行了深入的思想工作,日常工作未受到影响。
14.巡察审计整改未清仓见底的问题。
(31)巡察整改有差距。成立本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对照问题挂单“销号”,对本次巡察系列资料进行专卷存档,若遇人员变动、机构改革等情况,经手人必须履行资料交接手续,确保档案资料有证可查,为后续巡察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对照2018年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覆盖、无死角,坚持问题立行立改与制度机制长期坚持相结合,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32)审计整改不到位。汲取教训,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三、务实下步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下一步,局党委将继续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县应急局党委的反馈意见》(巫溪巡发〔2023〕3号),结合《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应急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巫溪应急委发〔2023〕5号)等文件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本着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松、重大问题举一反三不到位不放松、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放松、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不放松的态度和作风,持续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优异的整改成效来推动2023年安全稳定各方面工作上台阶,以良好的工作成果来巩固整改成效并进一步拓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51522817;联系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138号(邮编:405800);电子邮箱:cqswxxyjg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