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
行政处罚的内容 |
处罚时间 |
处罚单位 |
信息核对人 |
|
1 |
(巫溪)应急罚〔2024〕事前执法11号 |
巫溪县渝能加油站(普通合伙)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案 |
巫溪县渝能加油站(普通合伙) |
2024年2月29日、3月31日的培训记录资料中,参会人员为3人,会议签到表中未2人,记录的参培人数不一致;安全培训后均未进行培训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经应急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减轻处罚,处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7月15日 |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 |
刘小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