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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MB1583631X/2020-000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商贸行业安全生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相关行业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

3.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巫武警部队、人民武装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红池坝景区管委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负责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红池坝景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商贸行业监督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行业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13.负责煤矿执法监督、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按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协助事故调查处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

14.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下设7个内设机构,下属2个事业单位及1个综合应急救援队。包括巫溪县应急行政执法支队、巫溪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巫溪县综合应急救援队。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现有编制50名,购买服务30名。其中事业编制22名、参公编制14名、行政编制14名。现有在岗职工42人,其中事业21人、参公11人、行政10临聘人员4人,购买服务30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

只有巫溪县应急管理局1个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巫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巫溪委发20193)要求,原巫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新组建为巫溪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文件要求,新组建应急管理局的职责由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 县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县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 县农业委员会的草原防火、 县林业局的森林防火以及防汛抗旱、 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的职责整合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承担 新增加巫溪县减灾委员会,巫溪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巫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巫溪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4个议事协调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528.36万元,支出总计2528.3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7.54万元、下降20.13%主要原因是减少煤矿关闭奖励资金和转型资金支出。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55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67万元,增长29.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能职责,年底结算增加人员经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7.8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970.5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64万元,增长27.8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能职责,增加人员支出、工作经费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781.33万元,占47.3%;项目支出870.68万元,占52.7%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76.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2万元,减少9.71%,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事务减少213.02万元,能源节约利用增加118.8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57.8万元、支165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5.67万元359.64万元,增长29.59%27.8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能职责,增加人员支出、工作经费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67万元,增长29.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能职责,年底结算增加人员经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5.57万元,增长167.58%。主要原因是追加2018年目标绩效将及离退休健康休养费54万元,去产能中央清算资金820万元,平时考核补差13.4万元,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增加88.1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70.56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64万元,增长27.8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能职责,增加人员支出、工作经费支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9.77万元,增长183.74%。主要原因是增加能源节约利用(煤矿奖补转型)701.18万元,安全监管(乡镇安监办能力建设、乡镇铁索桥整治、打非检查站建设、乡镇安监车配备)169.5万元,以及其他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等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7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2万元,减少9.71%,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事务减少213.02万元,能源节约利用增加118.82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4.13万元,占4.49%年初预算数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20.95万元,占1.27%年初预算数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701.18万元,占42.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1.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出以前年度应支付而未支付煤矿关闭转型资金701.1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6.46万元,占1.60%年初预算数持平。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29.28万元,占50.20%,较年初预算数460.64万元增加368.64万元,增长80.0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能职责,增加人员支出、工作经费支出155.27万元,安全监管支出169.5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04万元,增长13.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增加人员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等429.6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0.14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26.46万元以及对退休人员的补助12.39万元。公用经费212.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5万元,减少8.1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办公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7.4万元、差旅费26.98万元、咨询费9.12万元、物业管理费9.73万元、公务接待费3.78万元、劳务费52.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5万元等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7万元,下降54.5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94万元,下降31.6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16.42%。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42.20%。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8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生产督查、自然灾害防治等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5万元,下降50.8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万元,减少16.4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4.公务接待费3.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区县应急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安全生产监管与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市应急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2万元,下降67.4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6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部分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727人,国内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2元,车均维护费4.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5万元,下降8.14%,主要原因是机关严格按照节型机关要求,大力推行勤俭节约美德,从节约一滴水一张纸一度电出发,节约办公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1万元,下降88.8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了会议次数、缩减了会议规模。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3万元,基本与2018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为应急救援指挥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安监执法装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213万元,评价得分10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下达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年初设定6个绩效指标完成了6个,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3万元,执行数为2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下达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年初设定6个绩效指标完成了6个,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3万元,执行数为2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紧急转移安置人口230,二是重建倒塌房屋10,三是修缮一般性房屋损坏657间,四是救助冬春临时生活补助13091人。

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项目)

名称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自评

总分

1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

张东远



实施单位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

电话

51688836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

10分)



总量

213

总量

213

100%

10




其中:

财政资金

213

其中:

财政资金

213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做好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家属抚慰、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等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做好再去因灾倒损民房回复重建工作,争取受灾群众早日入住新居;完成中央、市级自然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对因在需救助人员进行应急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期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2019年我县发生旱灾、洪涝、风雹等18起自然灾害、印发《巫溪县倒房重建实施方案》,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规范指导救灾资金使用,在213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实施后,营救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有序推进,需救助人员基本生活得以保障。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

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分

数量指标(45)分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230

230

100%

15





倒房重建数量

10

10

100%

15





一般房屋损坏修缮

657

657

100%

15





冬春生活救助人口

13091

13091

100%

15





质量指标()分




























时效指标()分



















成本指标()分



















……










效益指标()分

经济效益指标()分



















社会效益指标(15)分




















生态效益指标()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15)分



















满意度指标()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30)分

自然灾害工作群众满意度

90%

95%

100%

15





整体社会满意度

≥90%

95%

100%

15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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