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相协调,研究提出应急救援的措施。
2.统筹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参与、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并负责有关现场资料的收集、报送;根据需要调集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根据授权下达指挥命令。
3.负责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资源的综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以及处置技术、应急预案等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
4.研究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和事故风险,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跟踪、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救援的相关信息,定期分析、总结和评估应急救援工作。
5.组织全县综合或专项应急救援宣传、培训、演习和训练工作,协助和指导重点企业的应急演练。
6.负责应急值守与事故救援信息接报处置工作,紧急重大事项信息的接报、登记、呈报和分转工作;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调度跟踪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的抢救情况;为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7.负责全县安全生产领域的举报投诉受理与信息统计、分析及体系建设、考核等相关工作。
8.负责政务值班工作和上级和行业部门工作来电(电话、电报、电传)受理、呈报和分转工作。
9.负责人民来信、来访的登记、呈报、分转和统计工作;向公众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
10.承担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是巫溪县应急管理局下设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于2020年成立了重庆市专业救援队巫溪支队,购买服务30名。
现有编制21名,现有在岗职工52人,其中事业人员22人,较2025年24人减少2人;主要原因为退休1人,调出1人。购买服务30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6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2220.29万元减少1580.8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原因为结转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6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0.7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580.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较去年465.09减少12.77万元,主要是2026年本单位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较去年1755.2万元减少1605.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原因为结转资金减少。
按照我县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9.4万元,比2025年2220.29万元减少158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32万元,比2025年减少12.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本单位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7.08万元,比2025年减少1568.12万元,主要是结转资金减少。
巫溪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由巫溪县应急管理局(本级)统一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7.0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一)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表。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由巫溪县应急管理局统一填报公开。
(二)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本单位2026年无重点专项资金。
(三)一般性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名称为“2026-巫溪县综合救援大队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应急救援”,其绩效目标为开展日常救援能力训练,提高救援队伍应对处置能力,在自然灾害发生及其他需要救援事件时,组织开展救援,减少人民群众灾害损失。
具体绩效目标编制表(见表十二)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婷 联系方式:023-51522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