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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委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日期:2024-03-26

3月18日,县住房城乡建委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文峰镇何航鞋业厂、古路镇鑫杨伞厂、通城镇峰然食品厂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相关乡镇负责人参加。

检查中发现三家企业均未办理消防审验手续,其中文峰镇何航鞋业厂、古路镇鑫杨伞厂存在房屋使用性质不符、疏散楼梯宽度不足、室内栓设置不够灭火器等级不足、未按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未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线进行穿管保护等消防安全隐患。

检查组要求,一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加强消防安全指导;二是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三是各属地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不能办理手续的企业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重新选址,督促企业加快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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