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碧桂园翡翠郡小区涉嫌违法建设公职人员未接受行政处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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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碧桂园翡翠郡小区涉嫌违法建设公职人员未接受行政处罚的公告
巫溪县柏杨街道新华社区碧桂园翡翠郡小区业主:
你小区部分业主在取得房屋产权证件后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属违法建筑。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依法对该批业主作出没收违法收入的行政处罚决定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未到本机关接受行政处罚,请未接受处理的业主于2025年6月25日前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接受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我委将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公示地点: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住建委网站
碧桂园翡翠郡小区公示粘贴栏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 年6月13日
(监督电话:5152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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