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社区北景城小区业主:
你小区部分业主在取得房屋产权证件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属于《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违法建筑。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法拟对该批业主作出没收违法收入行政处罚的决定。现将拟处罚对象向社会予以公示,请违建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5日前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接受处理。
涉嫌违法建设户如下:
北景城S1幢1-商业1(跃1) 北景城S1幢1-商业13(跃1)
北景城S1幢1-商业14(跃1) 北景城S1幢1-商业21(跃1)
公示地点: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住建委网站
北景城小区公示粘贴栏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天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监督电话:51529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