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鼎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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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审查了重庆鼎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材料,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于2026514202652310个工作日

任何个人或企业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送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意见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核查。公示期间不受理任何与原申报材料无关的申诉。

联系地址:重庆市巫溪县马镇坝春申大道158号  

邮政编码:405800            

联系电话:51523559

企业名称

资质类别等级

审查意见

重庆鼎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不分类别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备案)

同意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