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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MB167527XB/2021-0017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17 [ 发布日期 ] 2021-09-17

重庆市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牵头落实全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拟订全县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贯彻执行房屋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本地建筑材料价格的管理、收集和上报,监督建设工程造价活动。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

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县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7、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拟订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贯彻落实重点工程建设政策,统筹协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县级重点项目建设,参与协调其他县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

8、负责推进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贯彻执行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统筹城市提升项目进度安排、推进实施、监督检查、效果评价等工作。

9、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10、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和标准,拟订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镇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11、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负责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负责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12、指导村镇建设。贯彻落实村镇建设政策。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3、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负责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负责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贯彻落实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5、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16、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相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7、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本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8、贯彻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并实施监督检查,拟订人防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人民防空袭方案并组织演练。

19、建设和管理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设备、警报系统,落实“平战结合”方针,战时指挥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

20、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隶属巫溪县人民政府主管。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住房管理科、建筑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城市建设科(消防科)、村镇建设科、设计与绿色建筑发展科、人防科

下属事业单位: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巫溪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巫溪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巫溪县村镇服务中心、巫溪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和巫溪县建筑工程设计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6,774.78万元,支出总计46,774.7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921.53万元、增长1113.9%,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负增长174.2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增长总计43095.73万元,其中:行政执法管理支出负增长30万;打违治违负增长150万元;住房管理支出增长20万元;人才引进负增长4.8万元;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支出增长6.6万元;规划编制支出负增长99.19万元(职能职责划出);民防建设项目支出负增长90万元;规划测绘项目支出负增长150万元(职能职责划出);规划测绘管理支出负增长20万元;四项创建支出负增长300万元;民防管理支出负增长20万元;村镇建设管理支出增长8万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支出负增长30万元;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支出增长32975万元;改善农村环境示范片支出负增长436.89万元;乡镇污水管理网建设支出增长5025万元;红池坝大美乡村自然环境保护支出增长5000万元;城市污泥处置、污水管网维护等支出增长1227万元;消防验收、购买技术服务等增长150万元;设计下乡补助支出增长10万元;沁园核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支出增长5.01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6,747.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331.27万元,增长1268.3%,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负增长201.35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增长总计43532.62万元,其中:行政执法管理支出负增长30万;打违治违负增长150万元;住房管理支出增长20万元;人才引进负增长4.8万元;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支出增长6.6万元;规划编制支出负增长99.19万元(职能职责划出);民防建设项目支出负增长90万元;规划测绘项目支出负增长150万元(职能职责划出);规划测绘管理支出负增长20万元;四项创建支出负增长300万元;民防管理支出负增长20万元;村镇建设管理支出增长8万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支出负增长30万元;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支出增长32975万元;乡镇污水管理网建设支出增长5025万元;红池坝大美乡村自然环境保护支出增长5000万元;城市污泥处置、污水管网维护等支出增长1227万元;消防验收、购买技术服务等增长150万元;设计下乡补助支出增长10万元;沁园核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支出增长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47.63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27.1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6,67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44.22万元,增长1119.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负增长147.06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增长总计42991.28万元,其中:行政执法管理支出负增长30万;打违治违负增长150万元;住房管理支出增长20万元;人才引进负增长4.8万元;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支出增长6.6万元;规划编制支出负增长99.19万元(职能职责划出);民防建设项目支出负增长90万元;规划测绘项目支出负增长150万元(职能职责划出);规划测绘管理支出负增长20万元;四项创建支出负增长300万元;民防管理支出负增长20万元;村镇建设管理支出负增长86.45万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支出负增长30万元;改善农村环境示范片支出负增长436.89万元;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支出增长32975万元;乡镇污水管理网建设支出增长5025万元;红池坝大美乡村自然环境保护支出增长5000万元;城市污泥处置、污水管网维护等支出增长1227万元;消防验收、购买技术服务等增长150万元;沁园核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支出增长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26万元,占1.7%;项目支出45,874.06万元,占98.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31万元,增长284.9%,主要原因:一是村镇建设管理资金县财政局于2020年12月中旬拨至本单位,时值年关关账,很多支出尚未支付,待下年1月报账结算,导致94.45万元资金结转下年;二是设计下乡补助10万元,年终关账下达到本单位,无法支出,结转至下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774.7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921.53万元,增长1113.9%。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负增长174.2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增长总计43095.73万元,其中:行政执法管理支出负增长30万;打违治违负增长150万元;住房管理支出增长20万元;人才引进负增长4.8万元;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支出增长6.6万元;规划编制支出负增长99.19万元(职能职责划出);民防建设项目支出负增长90万元;规划测绘项目支出负增长150万元(职能职责划出);规划测绘管理支出负增长20万元;四项创建支出负增长300万元;民防管理支出负增长20万元;村镇建设管理支出增长8万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支出负增长30万元;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支出增长32975万元;改善农村环境示范片支出负增长436.89万元;乡镇污水管理网建设支出增长5025万元;红池坝大美乡村自然环境保护支出增长5000万元;城市污泥处置、污水管网维护等支出增长1227万元;消防验收、购买技术服务等增长150万元;设计下乡补助支出增长10万元;沁园核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支出增长5.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2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04.27万元,增长272.3%。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负增长201.35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增长总计9505.62万元,其中:行政执法管理支出负增长30万;打违治违负增长150万元;住房管理支出增长20万元;人才引进负增长4.8万元;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支出增长6.6万元;规划编制支出负增长99.19万元(职能职责划出);民防建设项目支出负增长90万元;规划测绘项目支出负增长150万元(职能职责划出);规划测绘管理支出负增长20万元;四项创建支出负增长300万元;民防管理支出负增长20万元;村镇建设管理支出增长8万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支出负增长30万元;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支出负增长1025万元;乡镇污水管理网建设支出增长5025万元;红池坝大美乡村自然环境保护支出增长5000万元;城市污泥处置、污水管网维护等支出增长1200万元;消防验收、购买技术服务等增长150万元;设计下乡补助支出增长10万元;沁园核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支出增长5.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26.85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正常晋级及政策性调资增加基本支出47.48万元;二是年中追加专项项目资金10679.37元,因机改,增加污水管网建设及维护、污泥处置等5025万元,红池坝大美乡村建设5000万元地,消防验收及购买技术服务、设计下乡补助、村镇建设管理支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等654.3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1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4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17.22万元,增长230.4%。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改,规划测绘地理中心职能职责划转至县规资局,原从事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随职能职责调至县规资局,因此基本支出减少147.06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8964.28万元,即污水管网建设及维护、污泥处置等6225万元,红池坝大美乡村建设5000万元地,消防验收及购买技术服务、设计下乡补助、村镇建设管理支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等199.61万元;减少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民防管理、行政执法管理、打违治违管理、规划编制经费、规划测绘管理、民防建设项目、建筑安全管理、人才引进支出、改善农村环境示范片区建设等合计2460.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49.55万元,增长534.1%。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正常晋级及政策性调资增加基本支出47.48万元;二是年中追加专项项目资金10602.07元,因机改,增加污水管网建设及维护、污泥处置等5025万元,红池坝大美乡村建设5000万元,消防验收及购买技术服务、设计下乡补助、村镇建设管理支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等577.0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31万元,增长284.9%,主要原因一是村镇建设管理资金县财政局于2020年12月中旬拨至本单位,时值年关关账,很多支出尚未报账,待下年1月报账支付,导致94.45万元资金结转下年;二是设计下乡补助10万元,年终关账下达到本单位,无法支出,结转至下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8.10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96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混岗,年初预算在下属事业单位,即巫溪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在建委的其他事业单位即设计室,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费用的缴纳以编制单位为缴费单位,因此造成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9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0.57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3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混岗,年初预算在下属事业单位,即巫溪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在建委的其他事业单位即设计室,且卫生健康费的缴纳以编制单位为缴费单位,因此造成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3万元,汇总后无增减。

3)节能环保支出10,025.00万元,占7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2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机改增加污水管网建设及维护的职能职责,因此增加污水管网建设及维护、污泥处置等5025万元;为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优化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年中追加红池坝大美乡村建设资金5000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2,427.52万元,占1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0.46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增加村镇建设服务管理费、消防验收及购买服务、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核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职工正常晋级及政策性调资等。

5)住房保障支出32.14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6.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78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改,规划测绘地理中心职能职责划转至县规资局,原从事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随职能职责调至县规资局,因此基本支出减少55.7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目标绩效考核、平时考评等。公用经费15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28万元,下降37.4%,主要原因是因机改,规划测绘地理中心职能职责划转至县规资局,原从事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随职能职责调至县规资局,因此基本支出减少91.28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4,02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27.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债券资金34,000.00万元,城市污泥处置资金27.00万元。本年支出34,02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27.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支出34,000.00万元,城市污泥处置支出27.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7万元,下降23.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29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数均有大幅度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度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0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专项建设工程指导及验收、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及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19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3.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一是接受市级部门业务指导所支付的费用;二是建筑安全巡回检查所产生的费用;三是接受国家城乡住建部、财政部以及市级相关部门指导建筑节能应用等支出;四是相关部门协调工作会议接待支出等;五是人民防空周训及到其他区县交叉训练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度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0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度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3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1.0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4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为履行职能职责所必需的运行费用,如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咨询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中:办公费29.33万元、印刷费1.6万元、咨询费6万元、水费0.5万元地、电费10.56万元、物业管理费7.45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3.78万元、劳务费2.5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地、福利费3.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5万元、其他交通费21.5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28万元,下降37.4%,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改,规划测绘地理中心职能职责划转至县规资局,原从事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随职能职责调至县规资局;二是厉行节约,努力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6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为厉行节约,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召开,政策的传达和工作安排布置多以电话、视频会议的方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7万元,下降63.7%,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经费紧张,未保障我单位专业技能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通用设备15.36万元,消防验收技术服务1.76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89499.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主要是红池坝镇大美乡村、乡镇污水管网改建,工匠培训项目等。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巫溪县羽圣春居大美乡村市级示范片工程、巫溪县景秀桃源大美乡村市级示范片工程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巫溪县住建委

联系人

李兴才

实施单位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7*******26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5000

总量

5000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00

其中:财政资金

5000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羽圣春居立面改造479户,景秀桃源469户

羽圣春居418户,景秀桃源448户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10)分

立面改造479户

479户

418户

100%

5

因为有些是两户连在一起

立面改造469户

469户

448户

100%

5

质量指标(10)分

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0%

10


时效指标(10)分

年度实施方案设立目标完成时间

2019.11

2019.11

100%

10


成本指标(10)分

工程建设造价低于当地平均标准

100%

100%

100%

10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30)分

受益人口数量

866户

866户

100%

30


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20)分

受益人口满意度

100%

100%

100%

20


说明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巫溪县乡镇污水管网改建工程(一期)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巫溪县住建委

联系人

李兴才

实施单位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7*******26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5000

总量

5000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00

其中:财政资金

5000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新建一级污水管网长度807M,新建二级污水管网长度8314.03M,新建三级污水管网长度9189.88M。

新建一级污水管网长度807M,新建二级污水管网长度8314.03M,新建三级污水管网长度9189.88M。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30)分

指标1:新建一级污水管网长度(M)

807

807

100%

10


指标2:新建二级污水管网长度(M)

8314.03

8314.03

100%

10


指标3:新建三级污水管网长度(M)

9189.88

9189.88

100%

10


质量指标(10)分

完工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0%

10


时效指标(5)分

完成年度实施方案设立目标

100%

100%

100%

5


成本指标(5)分

工程建设造价低于当地平均标准的比例

100%

100%

100%

5


效益指标(30)分

生态效益指标(20)分

指标1:集聚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80%

85%

100%

10


指标2:当地人居生活环境

明显改善

明显改善

100%

10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受益人口数量

≥6000

6000

10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90%

100%

1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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