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城镇设施管理事务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照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专业规划。
2. 承担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运行安全和应急处置等事务性工作。落实道路照明、景观照明节能降耗政策。
3. 承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运行安全和应急处置等事务性工作。
4. 承担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管理、排水设施(含雨水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维护管理、运行安全和应急处置、排水监测管理及相关数据统计上报、排水防涝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城镇排水专业规划的编制。
5. 参与对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排水(雨水、污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维护项目的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工作。
6. 完成县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巫溪县城镇设施管理事务中心为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 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 市政设施管理办公室。承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含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市政设施领域运行安全、应急处置、信访维稳、投诉举报工作。落实道路照明、景观照明节能降耗政策。
2.排水设施管理办公室。承担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管理、排水设施(含雨水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排水监测管理及相关数据统计上报、排水防涝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排水设施领域的运行安全、应急处置、信访维稳、投诉举报工作。协助做好城镇排水专业规划的编制。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68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27.2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927.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680.0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39.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27.2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1.2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96万元。
按照我县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0.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0.01万元,比2025年增加92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01万元,比2025年增加31.24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人员正常晋级、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社平工资调整等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24万元,比2025年增加8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50023826T000005592242-巫溪县2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建设投资补偿款及回购款”、“50023826T000005589887-污水处理、污泥处理、排水管网涵洞水篦子维护等”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城市排水设施设备、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转正常等重点工作。
巫溪县城镇设施管理事务中心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18万元,与2025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与2025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过紧日子”的精神,年初预算分配时该板块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表九)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24万元。
4.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二)
1. 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单位属二级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由上级单位(巫溪县住房与建设委员会)编制。
2. 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我单位2026年按规定编制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为保障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改善县城人民生活环境等。
3. 一般性项目绩效目标:我单位2026年按规定全部编制县级一般性项目绩效目标表。(1)“50023825T000004957190-市政设施维修维护支出”项目,项目共524万元,绩效目标为配合住建委“实施城市空间美化行动”,桥梁应检必检,桥头连接顺适,结构坚固安全,照明设施设备完好,城市外观整洁美观,路面铺装坚实平整,道路行车舒适安全,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道路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达到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方案等指标考核任务要求。(2)“50023826T000005589887-污水处理、污泥处理、排水管网涵洞水篦子维护等”项目,项目共30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城市排水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改善县城人民生活环境。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童姗姗 联系方式:023-51520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