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推动工程质量提升;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工作;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验收备案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具体如下:
1.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转,承担人事,财务,档案,后勤保障及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组织工作;承担事故接报;配合迎接上级安全督查工作。
2.工程质安科。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督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质量验收备案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项目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投诉处理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检测与监理科。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企业生产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监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监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4.设备与应急科。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及相关人员动态管理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年度应急演练;负责组织建设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及升降设备设施专项检查;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应急处置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1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5.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18.2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8.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1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5.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8.2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18.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18.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按照我县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5.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5.63万元,比2025年减少1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63万元,比2025年减少18.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与2025年相比,本年度我单位人员减少,因此收入数减少18.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5年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巫溪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比2025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5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比2025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在公务出行需求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强化预算管理、优化车辆调度、严控运行成本等措施,实现了运行费用的有效管控,故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2026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故无相关数据说明。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表九)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无项目支出,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我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由主管部门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汇总编制。
我单位2026年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故未编制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我单位2026年无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故未编制一般性项目绩效目标表。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庆 联系方式:023-51520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