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住建发〔2026〕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2026年第二批农村低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2026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至203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为家庭唯一住房安全等级属于C级或D级、或认定确属无房户的以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继续帮扶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未认定前,继续对原农村易致贫返贫户、原农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予以支持。
二、请各乡镇、街道对县农委和县民政识别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鉴定,将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且愿意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住房安全的,纳入此次计划申报范围。在此基础上如实填写《XX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推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不安全名册》(附件)于2026年5月6日18:00前通过函的方式推送县住房城乡建委。
三、请各乡镇、街道督促乡镇村社业务人员将符合计划改造对象相关信息逐户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特此通知。
附件:XX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推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不安全名册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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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推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不安全名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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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推送时间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身份证号码 |
低收入群体类型 |
联系电话 |
房屋结构 |
危房类别 |
目前居住方式 |
住房保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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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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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