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巫溪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抓阄配租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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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住保领导小组发〔2025〕7号

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

《巫溪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抓阄配租工作方案》已经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巫溪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

                      20251219日       

                    


巫溪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抓阄配租工作方案

      

切实做好本批次公租房安置配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2417《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建发〔20245号)、《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巫溪县公租房申请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巫溪住建发〔2025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租房房源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阳光运行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证机及群众监督,确保分配过程透明、数据可溯、结果无异议。

二、实施主体与监督机制

主办单位: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单位:巫溪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单位:巫溪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公证处、群众代表(通过自愿报名产生,不少于5人)

三、房源及申请对象基本情况

(一)房源情况

县住房城乡建委已于20251219日至1223日在县住房城乡建委官网公示本次分配涉及7个公租房小区,共提供165套房源,信息详见《巫溪县202512月公租房房源清单》(附件1

(二)轮候对象情况

县住房城乡建委已于20251219日至1223日在住建委官网公示经审核符合本次分配条件的申请家庭共490户,申请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申请户型、排名等)详见《巫溪县202512月公租房拟分配对象名单》(附件2

四、分配方式

鉴于本批次房源数量有限,涉及小区多、房屋分散、户型不一,故采用批次抓阄方式进行分配。

五、准备情况

(一)信息公示(已完成)

1. 公示内容:房源清单(含小区、房号、户型、面积)、拟分配对象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小区、户型、特殊群体)。

2. 公示渠道:巫溪县住房城乡建委官网巫溪县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公告栏。

3. 异议处理:公示期内,对房源或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巫溪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书面提交材料(附佐证),经核查属实后调整名单或房源(截止时间:2025122317:00)。

(二)现场情况

1. 场地:县住建委7楼会议室场内设主会场、观摩区、监督区)。

2. 设备设施:抓阄箱4个,内置标有对应房屋信息的乒乓球(唯一编号);公示板1实时展示抓阄结果签到表1张;身份核验设备、摄像机1(全程录像);监督意见书等文件模板。

(三)人员组织

1. 参与人员:拟分配对象代表(每户限1人,凭身份证入场)、工作人员(县住房城乡建委、房管中心、公证处、社区干部)、监督人员(驻委纪检组、公证人员、群众代表)。

2. 分组安排:分为2进行一室一厅组、两室一厅组,每组单独抓阄避免交叉干扰。

、实施流程

(一)时间

20251224日上午9:30-12:00(若遇特殊情况顺延,另行通知)。

(二)具体步骤

第一步:身份核验与分组签到(9:00-10:00

1. 申请对象凭身份证原件签到,现场领取抓阄顺序号

2. 工作人员核对身份信息,引导至对应户型组等候区。

第二步:现场抓阄10:00-11:30

根据签到领取的抓阄顺序号依次在对应小区对应的抓阄箱进行抓阄

步:结果确认(11:30-12:00

抓阄结果现场登记,由申请人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视为放弃保障资格,从轮候库移除并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工作人员注明情况并录像)。

第四步:结果公示

房管中心当场公布《抓阄结果公示表》(含申请人姓名、小区、房号、楼层、户型),并通过县住房城乡建委网站同步发布(公示期3天)。

七、后续工作

一)签约入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于2025122931日到县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106号办公室领取接房通知书,持通知书到对应小区的客服中心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缴纳相关费用逾期视为放弃保障资格,从轮候库移除并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二)轮候库递补:若申请人放弃接房的该房源则由轮候库相对应小区的轮候人员依次递进安置本房源(仅限同户型轮候人员,递进人员若放弃签约接房的视为放弃保障资格,从轮候库移除并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三)投诉处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县住房城乡建委书面诉(电话:023-51522002,地址: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158号)。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需本人到抓阄,委托他人需持公证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

二)严禁扰乱秩序、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分配资格并纳入住房保障领域黑名单。

三)抓阄全程录像存档,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15978910177)。

本次抓阄采用电话通知,联系方式经公租房智管系统调取(即申请人申请时预留的联系方式)。纳入本次抓阄的保障对象,如电话联系不上或通知后无故不到现场的,其公租房配租轮候次序即排列在(以本次抓阄日为准)其他申请人申请序号后。

选房后无故未按时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

九、本方案由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 巫溪县202512月公租房房源清单

2. 巫溪县202512月公租房拟分配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