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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白鹿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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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7-04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09-18 [ 发布日期 ] 2017-09-18

白鹿镇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属行政单位,履行法律规定的行政职能。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工作职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年末编制单位7个,独立核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编制: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24人。实有在岗人员 43人,其中:人大2人,政府 21人,共产党3人,文化2人,社保3人,财政2人,农业10人,退休人员19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474.0706万元,支出总计1903.029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43.9428万元、增长35.19%,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支出增加621.9014万元,增长48.54%,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474.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4.07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90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7万元,占49.9%;项目支出951.8万元,占50.1%。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20.04万元,较上年增加571.0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建设项目未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7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3.9428万元,增长35.19%。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3.73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预算。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0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1.9014万元,增长48.54%。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5.11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预算。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77万元,占17.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0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33万元,占0.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4万元,占24.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79万元,占2.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节能环保支出90.97万元,占4.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9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城乡社区支出134.39万元,占7.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3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农林水支出759.83万元,占39.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1.6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54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住房保障支出31.51万元,占1.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其他支出20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5.59万元,较上年增加104.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51.09万元,较上年减少111.41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开支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出差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4.2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或减少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3.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4.2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2万元,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会议开支、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140.96万元,降低59.7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应该控制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1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政府工作所需设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412450

/白鹿镇2016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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