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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柏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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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569942633R/2022-000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柏杨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19 [ 发布日期 ] 2022-09-19

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基层民主四个方面履行职能,重点强化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社会化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现代化城市管理的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协助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搞好马镇坝片区征地拆迁工作,社区建设工作,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发挥中心城镇的综合功能及辐射作用。

(二)机构设置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机构设置,体现城市管理特点和社区服务需要,提高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水平,确保街道办职能清晰、权责一致、运转协调、保障有力、依法高效,设“十办五中心(站、所)”。

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挂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495.20万元,支出总计1,495.2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0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157.2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较上年增加38.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139.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11.2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增加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较上年增加0.5万元,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增加1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5.4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较上年增加9万元,其他支出较上年减少0.0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12.32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48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文化和旅游支出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及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生活补助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2.3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49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72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化和旅游支出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及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生活补助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053.44万元,占70.5%;项目支出441.73万元,占29.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2万元,下降99.8%,主要原因是民政和扶贫应付未付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5.2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40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化和旅游支出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及自然灾害救助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48万元,增长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08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追加预算收入145.9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生活补助17.35万元,增加灾害防治经费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35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28万元,增长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40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临时救助、优抚对象、扶贫和自然灾害防治等未纳入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2万元,下降99.8%,主要原因是民政和扶贫资金基本支付完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64万元,占4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1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不足,年中增加预算。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73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8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群众文化经费支付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98.43万元,占4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84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健康休养费预算不足、社会福利、残疾人两项补助、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未纳入年初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37.89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5)节能环保支出4.0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森林管护年初未纳入预算,年中追加项目。

6)农林水支出34.82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4万元,增长99.09%,主要原因是年中新进两名“三支一扶”人员为保障人员经费增加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47.86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年末结转5万元和年中追加项目预算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3.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32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新进两名事业人员需保障人员经费和基层政权建设预算增加。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4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4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是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0.8万元。本年支出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是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0.8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1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3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较长、老旧,车辆维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6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日常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车辆清洗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4万元,下降69.5%,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控车辆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5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较长、老旧,车辆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4.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误餐支出,“四项创建”以及征迁安置等工作的加班误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8万元,下降17.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3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1,0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9.2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扶贫培训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会议及四项创建业务会议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6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7.7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巫溪县柏杨街道2021年度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助

自评总分

100分

主管部门

巫溪县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

胡玉兰

实施单位

巫溪县柏杨街道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13658340806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计划金额)

全年执行数(B)(资金支付金额)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7.75

总量

7.75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75

其中:财政资金

7.75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60)分

数量指标(10)分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

45人

45人

100%

10


质量指标(20)分

项目完成率

100%

100%

100%

20


时效指标(20)分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100%

100%

100%

20


成本指标(10)分

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

其中10人为6000元/人/年;35人为500元/人

其中10人为6000元/人/年;35人为500元/人

100%

10


效益指标(20)分

经济效益指标(10)分

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金

7.75万元

7.75万元

100%

10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数

>=45人

45人

10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90%

93%

100%

1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察、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88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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