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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城厢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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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109N/2021-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城厢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巫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厢镇人民政府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法制、武装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群团等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工作;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发展、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带邪教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乡村建设、街道环卫、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人大办公室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巫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设置事业站所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预算总收入2903.0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数1726.02万元,上年结转1177.03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收入1726.02万元较去年增加 46.6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民政优抚、特困人员供养人员变动及补助标准提高,经费拨款增加18.03万元;二是人员增资等情况导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经费拨款增加2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预算总支出2903.0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支出1726.02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177.03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数支出172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74万元,农林水支出437.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8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6.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6.63万元如:目标绩效奖调标,职工增资民政优抚、特困人员供养人员补助标准提高等)。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726.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6.02万元,比2020年增加4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6.02万元,比2020年增加46.6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民政优抚、特困人员供养人员变动及补助标准提高,经费拨款增加18.03万元,二是人员增资等情况导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经费拨款增加2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补助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以及五保人员生活补助等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巫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预算 15.6万元,比2020年减少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6万元,比2020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县政府过“紧日子”的各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同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2.5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城厢镇无项目支出预算,无绩效目标设置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12月,城厢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不是整体绩效目标试点编制单位,没有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红梅    联系方式电话:023-5151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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